【中泰研究丨晨会聚焦】金融控股公司分析手册 证券研究报告2023年9月24日 今日预览 晨报内容回顾: 欢迎关注中泰研究所订阅号 分析师:戴志锋 执业证书编号:S0740517030004电话: Email: 今日重点>> 【固收】肖雨:金融控股公司分析手册 【政策】杨畅:经济继续修复,重点仍在结构 【医药】谢木青:分子、发光联盟集采规则符合预期,期待头部国产份额提升 今日重点 ►【固收】肖雨:金融控股公司分析j手册肖雨|中泰固收分析师 S0740520110001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形式,是统筹管理多金融牌照的重要主体。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金融控股公司主体信用研究框架需要结合最新政策进行调整。本文的研究主要聚焦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路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政策变化、金融控股公司现阶段特点,以及金融控股公司信用评分模型。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核心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文件细化了对“控股”进行了详细定义,保证在不同情形下“被认定的实质控制”符合“事实上的实质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的起源可追溯到2002年,彼时三家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机构获得国务院批准成立,此后数年,各央企、地方国企、民营金控相继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飞速发展。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文件,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条件和股权结构要求,并批准了三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申请,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框架。 最新监管政策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持牌经营,对金融控股的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剔除进一步要求。中信金控、招商局金控、北京金控已获得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持牌经营;另有光大集团、万向控股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已获受理。此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文件进一步完善阐明了“金融控股集团”的概念,界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类型,明确了内部管理以及报告和披露要求。 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主体发生变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主体已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主体变更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进一步维护金融稳定的同时,给金融控股公司带来相应监管成本。 整体来看,大部分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较为多元,包含了金融板块和实业板块,两个板块可协同发展、互相促进。在最新的监管要求下,为防止风险传染,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板块和实业板块面临相应的股权结构调整,承担监管风险。此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模式的核心在“控股”,自身并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故金融控股公司的信用分析必须结合金控主体本身及其子公司报表进行。 按企业性质划分,金融控股公司可分为央企金控、地方国企金控和民营金控三类;按监管要求划分,金融控股公司可分为已获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两类。 央企综合金控业务广泛且牌照齐全,业务涉及范围广、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市场地位较高;地方国企金控受地方政府支持,信用资质良好;民营金控融资相对困难,不同主体信用资质差异较大,应结合不同企业的股东实力、母公司支持意愿,以及母公司在所属行业中市场占有率、核心竞争力等进行信用分析。 我们把金融控股公司信用评分模型中的指标分为三类,分别是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持股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指标。其中,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主要从金融控股公司整体角度出发,考虑公司整体的再融资能力、盈利能力、股东背景、公司定位等;持股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指标则从结构出发,关注重要金融机构的关键指标,选取对应的风险预警指标,从而预防单一金融机构流动性枯竭造成风险传染。 将上述所有指标纳入模型,并根据指标重要程度对指标权重进行设置,按权重加总后,得到金控的总评分,最终所得样本的评分加权结果与主体隐含评级的相关系数为75.74%,表明评分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风险提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政策超预期;金融控股公司整理数据不完整,部分数据缺失;评分模型指标及权重设置不合理;民营金控公司风险暴露。 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金融控股公司分析手册》发布时间:2023年9月23日 ►【政策】杨畅:经济继续修复,重点仍在结构杨畅|中泰政策首席分析师 S0740519090004 经济层面:生产修复领先于效益修复。主要体现在8月财政收支中的增值税数据上,由于营改增之 后,增值税覆盖所有商品和服务领域,自6月以来,增值税单月金额较2019年同期差值持续走高,反映生产和流通端的表现持续修复,物价因素不影响上述结论。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单月金额相较2019年同期的表现相对偏弱,反映效益修复仍需等待;个人所得税自6月以来持续回落,反映纳税人群的收入状况仍有波动。 政策层面:关注重点或仍在结构上。近期跟踪到的政策大致分为国际、国内和地方三个层面。在国际关系上侧重合作,围绕数字、经济、金融、贸易以及战略安全等领域的国际合作进一步展开;在国内层面上侧重产业,包括新型工业化、调研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情况,以及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针对重点产业表明支持态度,或体现进一步优化结构的意图;在地方层面上侧重地产,包括昆明、宜昌、无锡、西安、武汉、青岛、广州、哈尔滨等城市,相继调整地产政策,另外还聚焦人工智能、氢能源等新兴行业以及搭建产业链。 高频数据:生产端继续向好,需求端延续改善。截至9月22日,从生产端看,整体表现继续向好。从内需端看,基建相关钢材库存有所去化,水泥价格低位企稳,等待基建向上动力展开;地产上,30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低位继续回升,前端拿地信心低位修复;消费相对平稳。从外需端看,出口指数整体平稳,区域亮点延续运行,澳新、东南亚航线继续上行,远东干散货运价指数、东南亚集装箱运价指数延续走高;进口继续上行,CDFI进口干散货运价指数、BDI延续上行,相关细分指数同步上行,也指向内需延续修复。 风险提示事件:政策变动风险;经济波动超预期风险。 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经济继续修复,重点仍在结构》发布时间:2023年9月24日 ►【医药】谢木青:分子、发光联盟集采规则符合预期,期待头部国产份额提升谢木青|中泰医药联席首席 S0740518010004 事件:近期,《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发布。 50%降幅拟中标符合市场预期,中选后保量采购确保合理利益。1、集采范围方面,本次集采由23个省级行政单位组成采购联盟,针对分子诊断中的HPV检测试剂盒以及化学发光方法学中的HCG、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等展开集中带量采购,共29种检测项目,采购周期为2年。2、竞价分组方面,按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前90%进入A竞价单元组,其余进入B竞价单元组,对份额较大的头部企业具有较好保护。3、竞价及拟中选规则方面,各个项目在最高有效申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报价降幅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根据有效申报企业数量以及排名确定拟中选企业(图1),若价格降幅高于50%可增补为拟中选企业,价格降幅与此前生化肝功能降幅基本接近,淘汰规则相对温和,符合市场预期。4、分量规则方面,采购期内医疗机构需完成中选产品的全部意向采购量,每年续签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采购量,仅将未中选企业的意向采购量作为待分配量,相关设定有望进一步保障中选企业的合理利益。 数轮IVD集采影响相对有限,看好国产品牌加速替代。体外诊断集采经过数轮尝试后已经规则设定已经相对成熟,此前安徽省化学发光集采(平均价格降幅47.02%)、安徽省凝血试剂集采(平均价格降幅40.16%)、安徽省心梗类试剂集采(平均价格降幅57.35%)、肝功生化试剂联盟集采 (平均价格降幅68.64%)等集采落地后,头部国产品牌的设备装机、试剂消耗等均有显著提升,对企业出厂价的影响相对有限,本次体外诊断联盟集采整体上基本延续此前的规则方案,我们预计 相关中标企有望迎来份额扩张,头部国产企业的进口替代速度有望加快。(数据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江西省医保局,医业观察)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本次分子、发光联盟集采规则设定符合市场预期,有望加速分子、化学发光行业集中度提升,头部国产品牌有望借助政策契机加速进口替代,建议密切跟踪最高有效申报价、企业申报进度等政策进展。 风险提示事件:政策不确定性风险,新产品研发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研究报告使用的公开资料可能存在信息滞后或更新不及时的风险等。 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分子、发光联盟集采规则符合预期,期待头部国产份额提升》发布时间:2023年9月22日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事先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翻版、发布、复制、转载、刊登、篡改,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