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 837592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i-ThinkYondervision(Beijing)Technology.Corp. 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本页内容可替换。 半年度报告2023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2023年1月,公司获得了“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两项证书:《2022年度数字政府建设优秀方案》(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不见面”整体解决方案);《2022年度数字政府建设优秀实践单位》(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与信创升级解决方案)。 2023年4月,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4号),同意公司的注册申请。 2023年1月,第一届黄河住房金融研究院理事会议在济南成功召开。公司成功入选第一届理事单位。公司总经理王弋先生被提名为研究院副院长并获得通过。 2023年6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网上路演活动成功举办,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加了本次网上路演活动。 2023年1月,公司制定并发布“中期人才战略”,并在上半年逐步开展和落实人才盘点、人才培养等工作。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 第二节公司概况6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8 第四节重大事件20 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22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25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28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17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景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明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明飞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否 是否审计 □是√否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华信永道 指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长春华信 指 长春华信永道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真万 指 长春市真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黑格 指 长春黑格科技有限公司 香江金服 指 香江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晟谦信息 指 晟谦(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华信 指 济南华信永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兴政 指 永道兴政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武汉金政 指 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昆明金政 指 金政数字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众邦融鑫 指 北京众邦融鑫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远见基石 指 北京远见基石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华信永道 证券代码 837592 公司中文全称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Hi-ThinkYondervision(Beijing)Tech.Co.,Ltd.HXYD 法定代表人 刘景郁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李佳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12层 电话 010-84933266 传真 010-84933266 董秘邮箱 lijiahui@yondervision.com.cn 公司网址 www.yondervision.com.cn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12层 邮政编码 100088 公司邮箱 lijiahui@yondervision.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中期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企业信息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3年7月10日 行业分类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651-6510软件开发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软件定制开发、第三方产品销售与集成、运维服务和外包服务 普通股总股本(股) 49,5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刘景郁、王弋、姚航、吴文、李宏伟、李凯、韩占远及众邦融鑫)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刘景郁、王弋、姚航、吴文、李宏伟、李凯、韩占远),一致行动人为(刘景郁、王弋、姚航、吴文、李宏伟、李凯、韩占远)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010-68573137)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保荐代表人姓名 杭立俊、贾奇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计划变更至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36号2层1-14-276,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工作。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2023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7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3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215.00万股。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54,837,498.49 53,193,491.24 3.09% 毛利率% 27.18% 33.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47,647.40 -17,597,765.58 -2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682,529.34 -17,984,403.58 -26.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9.30% -8.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9.35% -8.71% - 基本每股收益 -0.46 -0.36 -27.78%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398,779,262.33 322,281,896.19 23.74% 负债总计 68,245,281.42 68,559,821.44 -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0,575,841.23 253,559,467.46 3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46 5.12 6.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58% 32.9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7.11% 21.27% - 流动比率 5.51 4.34 - 利息保障倍数 -261.01 -97.82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25,723.88 -35,395,996.19 -24.10% 应收账款周转率 0.67 0.83 - 存货周转率 0.54 0.48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23.74% -7.29% - 营业收入增长率% 3.09% -5.42% - 净利润增长率% -27.62% -24.01%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9,676.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404.0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8,734.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119.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0,887.5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71,582.31 减:所得税影响数 36,056.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4.2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34,881.94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91,888.86 4,685,247.18 5,865,311.74 6,807,102.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7,709.29 779,867.73 - 940,833.77 盈余公积 10,049,601.99 10,050,749.15 8,163,737.54 8,163,833.24 未分配利润 71,365,371.68 71,375,320.29 47,074,962.36 47,075,823.61 少数股东权益 162,503.18 162,607.29 所得税费用 -2,941,719.07 -2,959,523.72 少数股东损益 -230,992.38 -230,871.06 净利润 -17,846,441.29 -17,828,636.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615,448.91 -17,597,765.58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 “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 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