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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新湖能化专题--顺丁胶专题之丁二烯

2023-07-18新湖期货佛***
专题 | 新湖能化专题--顺丁胶专题之丁二烯

一、丁二烯的供应 1,3-丁二烯,化学式C4H6,是一种带有轻微芳香味的无色气体,其是生产合成橡胶的最重要原料。 丁二烯的生产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碳四抽提法,也就是从乙烯裂解装置副产的混合C4馏分中抽提得到。由于经济性较好,目前全球90%以上的丁二烯都由这种方法制得。二是丁烯氧化脱氢法,也就是炼油厂C4馏分脱氢得到。这种方法只在丁烷、丁烯资源丰富的少数地区使用。无论是哪种生产工艺,丁二烯都是一种副产品。 1.丁二烯产能 截止2022年底,中国丁二烯产能共计585万吨,约占全球产能的30%左右。2020年开始,丁二烯产能投放加速,投放速度快于其下游的合成橡胶。丁二烯产能中,中石化和中石油产能占据了大约45%;其他国企占13%;私营企业及合资企业占42%。丁二烯作为炼厂的一种副产品,其单厂产能普遍较小。国内丁二烯产能较大的炼厂主要包括浙石化一期二期70万吨、盛虹炼化20万吨、吉林石化19万吨、福建联合18万吨、独山子石化17万吨、吉林石化17万吨等。从产能分布区域看,丁二烯一半的产能集中在华东地区;另外东北、华南和华北地区也分别拥有15%、14%和7%的产能。 2.丁二烯产量及开工 随着国内产能的增加,丁二烯的产量亦逐年增加。2022年,中国丁二烯产量达到421万吨,产能利用率约72%。 丁二烯由于是一种副产品,因此其开工率和其本身的生产利润并没有关系,而是随着乙烯裂解负荷的变化而变化。而对于炼厂来说,乙烯裂解装置包括下游的化工品也可以算是副产品,其利润来源主要来自于成品油。因此成品油的利润以及库存才是决定炼厂负荷以及乙烯裂解负荷的最重要因素。正因为如此,从下图可以看出,丁二烯价格和其原料原油和石脑油价格的相关性均非常的低。 3.丁二烯进出口 中国丁二烯市场较为封闭,进口和出口量均较小。总体来看,进口呈下降趋势,而出口则呈上升趋势。 中国丁二烯进口量整体呈现下滑态势,2022年进口量仅为17万吨左右,进口依存度也由2013年的13%下滑至2022年的4%左右。分国别来看,2022年韩国、伊朗和马来西亚是中国丁二烯进口最重要的来源国,进口量占比分别为35%、26%和11%。 中国丁二烯进口依存度的下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丁二烯产能的大幅增加。近年,国内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诸如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盛虹炼化等,大大推动了国内丁二烯产能的快速增加。二是海外原料轻质化导致丁二烯产出减少。以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成本较高,中东国家转而大量使用轻质原料,比如乙烷,来生产。轻质原料生产乙烯导致丁二烯产量大幅减少。页岩油革命成功后,美国的乙烯裂解工厂也开始更多的使用轻烃而不是石脑油来裂解乙烯。甚至亚洲的工厂也在通过外购液化气、回收乙烷丙烷等方式来提高原料中的轻质比例。国外丁二烯供应的下降,也是导致中国自给率提高的重要原因。 鉴于海外丁二烯生产规模的收缩,近年,我国丁二烯出口整体呈增长势头。2022年,中国丁二烯出口共计8.7万吨。韩国不仅是中国丁二烯第一大进口来源国,也是第一大出口目的国。 未来随着中国大型炼化一体化的继续投放,丁二烯的出口量也有望继续增加。 二、丁二烯的库存 丁二烯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气体,但往往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以液态形式存储在球形罐中。丁二烯化学性质活泼,极易爆炸,对其存储要求非常高。正因如此,丁二烯库存对其价格影响较大,尤其是当库存高,库容剩余不足,容易出现抛售现象,价格大跌;相反,价格则容易出现大涨。比如,2021年7月,丁二烯库存持续下降,达到一个低点,丁二烯价格在半个月内暴涨50%;之后,随着库存重新进入上升通道,丁二烯价格也逐渐回落。从季节性看,丁二烯库存在一年中总体呈现先降后升的特点。 三、丁二烯的需求 丁二烯主要用来生产合成橡胶,其中顺丁橡胶和丁苯橡胶占比最大,分别达到30%和22%。这两种合成橡胶70%用于生产汽车轮胎,因此轮胎是丁二烯最重要的终端需求。 除此之外,ABS和SBS也是丁二烯重要的需求端,占比分别为16%和14%。ABS主要用来生产汽车以及家电和电子产品的外壳;而SBS则主要用来制鞋、沥青改性、聚合物改性以及粘合剂生产等。 丁二烯的需求分布从全球看,一半集中在东北亚,尤其是中国;另外,西欧占15%,北美占14%,东南亚占6%。 撰写人:施潇涵: 电话:13757160245 从业资格号:F3047765 投资咨询号:Z0013647 审核人:李强 免责声明 本 报 告 由 新 湖 期 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湖 期 货 ,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许 可 证 号3 2 0 9 0 0 0 0) 提 供 , 无 意 针 对 或 打 算 违 反 任 何 地区 、 国 家 、 城 市 或 其 他 法 律 管 辖 区 域 内 的 法 律 法 规 。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 所 有 本 报 告 的 版 权 属 于 新 湖 期 货 。 未 经 新 湖 期 货 事 先 书 面 授权 许 可 , 任 何 机 构 和 个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翻 版 、 复 制 、 发 布 。 如 引 用 、 刊 发 , 须 注 明 出 处 为 新 湖 期 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且 不 得 对 本报 告 进 行 有 悖 原 意 的 引 用 、 删 节 和 修 改 。 本 报 告 的 信 息 均 来 源 于 公 开 资 料 和/或 调 研 资 料 , 所 载 的 全 部 内 容 及 观 点 公 正 , 但 不 保 证其 内 容 的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 投 资 者 不 应 单 纯 依 靠 本 报 告 而 取 代 个 人 的 独 立 判 断 。 本 报 告 所 载 内 容 反 映 的 是 新 湖 期 货 在 最 初 发 表 本报 告 日 期 当 日 的 判 断 , 新 湖 期 货 可 发 出 其 他 与 本 报 告 所 载 内 容 不 一 致 或 有 不 同 结 论 的 报 告 , 但 新 湖 期 货 没 有 义 务 和 责 任 去 及 时 更新 本 报 告 涉 及 的 内 容 并 通 知 更 新 情 况 。 新 湖 期 货 不 对 因 投 资 者 使 用 本 报 告 而 导 致 的 损 失 负 任 何 责 任 。 新 湖 期 货 不 需 要 采 取 任 何 行 动 以 确 保 本 报 告 涉 及 的 内 容 适 合 于 投 资 者 , 新 湖 期 货 建 议 投 资 者 独 自 进 行 投 资 判 断 。 本 报 告 并 不 构 成 投 资 、 法 律 、 会 计 、 税 务 建议 或 担 保 任 何 内 容 适 合 投 资 者 , 本 报 告 不 构 成 给 予 投 资 者 投 资 咨 询 建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