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ekna,Inc. 来凯医药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05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牵头经办人 重要提示: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征求专业独立意见。 Laekna,Inc. 来凯医药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63,728,000股股份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6,373,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国际发售股份数目:57,355,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2.41港元,另加1.0% 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 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面值:每股股份0.00001美元 股份代号:2105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当中随附“附录五-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一节所订明之文件,已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发售价将为12.41港元。香港发售股份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支付发售价每股香港发售股份12.41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 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在我们同意下,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当日上午前,随时将发售股份数目及╱或发售价下调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述者(即每股发售股份12.41港元)。在该情况下,本公司将最迟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当日上午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aekna.com刊登下调发售股份数目及╱或发售价的通知。 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有意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以及有关申请表格载列的所有资料,包括“风险因素”一节载列的风险因素。倘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发生若干事件,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自行认购及促使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有关理由载于“包销”一节,务请阁下参阅该节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敬请注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aekna.com)。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发售股份并未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及适用美国州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或不受该等登记规定规管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乃根据S规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提呈发售及出售。 2023年6月16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页面及我们的网站www.laekna.com查阅。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通过以下方法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 (1)在网上通过白表eIPO服务于www.eipo.com.hk提出申请; (2)通过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以电子化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申请,包括通过: (i)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或 (ii)(倘阁下为现有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通过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https://ip.ccass.com)或致电+85229797888通过“结算通”电话系统(根据香港结算不时生效的“投资者户口操作简介”所载程序)发出电子认购指示。香港结算亦可以通过香港结算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座及二座1楼)完成发出请求的方式,为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我们将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的内容与按照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招股章程印刷本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公司、经纪或代理人,务请提示顾客、客户或主事人(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址以供阅览。 有关阁下通过电子方式得以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阁下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股数须至少达500股,并为下表所列其中一个数目。阁下应根据所选择数目右侧载明的金额付款。 来凯医药有限公司 (每股香港发售股份12.41港元) 可供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 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 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 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 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500 6,267.58 7,000 87,746.09 50,000 626,757.74 700,000 8,774,608.40 1,000 12,535.16 8,000 100,281.24 60,000 752,109.29 800,000 10,028,123.88 1,500 18,802.73 9,000 112,816.40 70,000 877,460.83 900,000 11,281,639.36 2,000 25,070.31 10,000 125,351.55 80,000 1,002,812.39 1,000,000 12,535,154.86 2,500 31,337.89 15,000 188,027.33 90,000 1,128,163.94 1,500,000 18,802,732.28 3,000 37,605.47 20,000 250,703.09 100,000 1,253,515.49 2,000,000 25,070,309.70 3,500 43,873.04 25,000 313,378.88 200,000 2,507,030.96 2,500,000 31,337,887.13 4,000 50,140.61 30,000 376,054.64 300,000 3,760,546.45 3,186,500(1) 39,943,270.93 4,500 56,408.20 35,000 438,730.42 400,000 5,014,061.95 5,000 62,675.78 40,000 501,406.19 500,000 6,267,577.43 6,000 75,210.93 45,000 564,081.97 600,000 7,521,092.91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一概不获受理。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 透过白表elPO服务在指定网站www.eipo.com.hk 完成电子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2)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3)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a)透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转账完成 白表eIPO申请付款,及(b)向香港结算 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4)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中午十二时正 倘阁下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代表阁下,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建议阁下联系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以了解发出上述指示的截止时间,该截止时间可能与上文所述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3)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 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aekna.com(5)刊登有关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 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认购水平及 香港发售股份分配基准的公告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或之前 通过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 股份-D.公布结果”一节所列多种渠道,查询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包括: (1)将于本公司网站www.laekna.com(5)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分别刊发的公告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2)于分配结果的指定网站www.iporesults.com.hk (或:英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中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 使用“按身份证搜索”功能查阅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上午八时正起至 2023年7月4日(星期二) 午夜十二时正 (3)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期间 致电+85228628555电话查询分配结果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 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及 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就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的香港公开发售申请,寄发╱ 领取股票或将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6)(8)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或之前 就(i)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申请(如适用)及(ii)香港公开发售的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的申请,寄发╱ 领取白表电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7)(8)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或之前 预期股份开始于香港联交所买卖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 (1)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日期及时间。 (2)阁下不得于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后透过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使用白表eIPO服务递交申请。倘阁下已于上午十一时三十分之前递交申请并从指定网站取得申请参考编号,则可于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中午十二时正(即截止办理申请登记的时间)前透过完成支付申请股款继续申请程序。 (3)倘香港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期间任何时间出现“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及╱或极端情况,则当日将不会开始并截止办理申请登记,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4)申请人如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申请香港发售股份,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A.申请香港发售股份-6.通过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提出申请”一节。 (5)该网站或网站所载任何资料概不构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 (6)股票仅在全球发售于下述时间或之前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的情况下,方会于上市日期(预期为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八时正生效。按公开分配详情或于收取股票前或于股票生效前买卖股份的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7)本公司将会就根据香港公开发售作出的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申请(如适用)发出电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申请人提供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或倘由联名申请人提出申请,则为排名首位的申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