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事件: 2023年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发布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涵盖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定义、管理范围、产品或服务要求、准入资格、提供者责任等方面。 有利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 《管理办法》是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首份监管文件,其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并在第三条中明确提出“国家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推广应用、国际合作,鼓励优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软件、工具、计算和数据资源。”我们认为《管理办法》的发布符合预期,是《网络安全法》等上位法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具体落实,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 生成式人工智能或将带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需求 《管理办法》指出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应符合《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用户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承担保护义务。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或将带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需求。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是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的关键,产业链相关企业均将不同程度受益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建议关注: 生成式人工智能检测:美亚柏科; 密码芯片:国芯科技、三未信安; 商密行业应用:数字认证、信安世纪、亚信安全、格尔软件、吉大正元; 终端安全:三六零、北信源、中孚信息; 网络可视化:中新赛克、迪普科技,恒为科技; 平台型网安龙头:奇安信、电科网安、绿盟科技、启明星辰、深信服、安恒信息。 风险提示:1、系统性风险;2、政策落地不及预期;3、公司业务落地不及预期;4、行业竞争加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