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评:重点内容变动及债市影响 YY团队2023/2/20 摘要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部分比照新巴三的基础上结合国内情况设置了更为详细的监管细则,整体拓展加深了适用情形及计量方法的复杂程度,倒逼商业银行提升风险敏感度及底层数据质量,并按照体量及跨境业务将商业银行分为三类,适用不同的资本管理办法,整体体现出差异化和精细化的监管方向。关于其中重点变动内容及影响,具体来看: 1)将商业银行持有地方政府一般债的风险权重降至10%,加强了一般债后续利好走势预期,但由于中短期和长期地方政府债与国债的发行利差目前均仅在10bp附近,边际定价改善空间有限。 2)对房地产风险暴露情形做了详细划分,风险权重整体依旧延续开发贷>住房贷款>商业地产贷款,结合现实情况,后续第一档银行存量开发贷风险权重将多在150%、住房贷款风险权重多在45%、商业地产贷款风险权重多在65%或75%,预计后续银行对于开发贷的放款更加审慎,对于个人按揭放款的积极性或有一定提升。 3)显著提高了对商业银行普通债权和次级债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并且加强了对资管产品的穿透,无论是自营直接持有还是通过委外形式持有的路径可能都将面临收窄,互持和资金空转的空间减少,后续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难度或将进一步加大,次级债不赎回甚至减记的事件可能增多,其重定价进程也会随之加速;另外,征求意见稿抬高了3个月以上银行普通债权风险权重,对于中长期存单可能形成一定冲击。 4)对一般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新增了投资级标识,风险权重将较现行办法降低25%,一定程度利好中高等级信用债;同时细化了投资级企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标识,整体降低了投向实体的风险权重,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宽 信用。但对于非银次级债权风险权重提升50%,将利空券商次级债、保险次级债等非银次级债。 如需全文或交流,请了解机构付费服务,联系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