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配额分配清缴机制逐步健全 ——环保行业研究周报 行业研 究 行业研究周 报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报 告 投资摘要: 每周一谈: 事件:生态环境部印发《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 基于实际供电供热量的碳配额分配机制,不因碳配额而影响能源供应与经济发展。《方案》的编写,一方面以助力火电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一方面亦充 分考虑国内外经济、能源供应形势,并未在总量设置上对电力增长的需求造成限制,而是根据实际供电量、供热量确定碳配额分配量,不会对电力生产形成约束,进而不影响电力供应保障。 鼓励大容量机组与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本次配额方案引入了平衡值的概念,即各类机组供电、供热碳排放配额量与其经核查排放量(应清缴配额量)平衡 时对应的碳排放强度。由此能够看到基准值的设定与实际排放量设定的差距。由下表可见,2021年>300MW的机组平衡值略低于基准值,燃气机组平衡值略高于基准值;而≤300MW的燃煤机组平衡值则较基准值高0.0147tCO2/MWh,非常规机组平衡值较基准值高0.0277tCO2/MWh;供热方面,燃煤机组平衡值略低于基准值,燃气机组平衡值与基准值相等。该种设置有利于大规模燃煤机组与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获得配额多于需清缴配额,可出售获利。 分年度设置基准值,为能效提升摊派下降提供了表现与约束机制。2021-2022年度分配方案将采用不同的配额分配基准值、两年分别履约,且第二年的基准 值将根据第一年的实际排放情况而确定;相比之下,2019-2020年建立初期,则是两年采用相同的碳配额分配基准值,且两年合并履约。分年度的、基于上一年排放水平的碳配额分配基准值确定机制,一方面可以体现行业历年能效及碳排放水平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亦可通过逐年碳配额基准值的调整,对企业碳排放发展水平进行间接约束,该机制的健全是碳配额及清缴系统碳减排功能性建立的关键一步。 目前基准值反应的仍是行业平均排放强度,配额清缴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官方解读,目前《方案》中的基准值确定仍是以行业平均排放 强度为准,行业配额发放总量与清缴配额总量基本相等,不会额外增加行业负担。22年各类机组基准值较21年下降仅0.5%左右,降幅微弱,按解读内容来看,基本是基于近年火电行业能耗与碳排下降率测算确定。 设定豁免机制与灵活机制,进一步减轻履约压力。《方案》设置了重点排放单位超过履约缺口率上限豁免机制,当核定配额量小于实际核查排放量的80%时, 按实际排放量80%发放配额;当不小于80%时,按核定配额量发放,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核定量与实际量差异带来的履约压力。而对于配额缺口率在10%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因经营困难无法完成履约的,可从23年预分配配额中支取,但不超过配额缺口量的50%,一定程度上为经营困难企业舒缓履约压力。 CCER仍可用于重点排放单位抵消清缴,5%比例不变。根据生态环境部与《方案》一同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 作的通知》,重点排放单位仍可使用CCER抵消21、22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量的5%。CCER仍将作为碳减排的重要工具,在碳交易机制下发挥作用。 投资策略:新《方案》一方面保持了旧方案的延续性与稳定性,一方面在基准值确定与分年度请教方面做出了进步性调整,同时考虑经济环境能源供应等背 景,并未在配额分配清缴与基准值设定方面为追求减排增设过多压力,整体仍 评级增持 2023年3月19日 曹旭特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660519040001 张远澄 研究助理 SAC执业证书编号:S1660122020006电子邮箱:zhangyuancheng@shgsec.com 行业基本资料股票家数 134 行业平均市盈率 29.13 市场平均市盈率 11.23 行业表现走势图 资料来源:Wind,申港证券研究所 1、《环保周报:清洁生产有望加速发展》 2023.3.12 2、《环保周报:电池回收更应关注渠道平台建设》2023.3.5 3、《环保周报:节能降碳促更替回收利用多受益》2023.2.26 4、《环保周报:碳关税提升碳价值》 2023.2.19 以机制与系统建设为主,逐年调整的配额基准机制已基本成型,为未来碳减排约束性机制的形成奠定基础。CCER参与程度保持不变,随着机制的完善,CCER重启越来越近,建议关注垃圾焚烧龙头企业,及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等,如伟明环保、绿色动力、瀚蓝环境、中国天楹、旺能环境、光大环境等 风险提示: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碳配额与碳交易政策发生较大转变,与全球其他地区碳市场互认进展不及预期。 行情回顾: 上周申万环保板块涨跌幅-1.63%,在申万一级行业中排名20/31。 子版块方面,水务及水治理、固废治理、大气治理、综合环境治理、环保设备Ⅱ五个申万III级板块涨跌幅为-0.51%、-1.15%、-2.21%、-2.98%、- 3.27%。 具体个股方面,法尔胜(19.48%)、顺控发展(5.97%)、赛恩斯(5.62%)涨幅靠前;力源科技(-6.99%)、仕净科技(-10.23%)、津膜科技(- 12.13%)跌幅较大。 内容目录 1.每周一谈:碳配额分配清缴机制逐步健全4 2.锂电回收数据跟踪:5 2.1电池废料价格5 2.1.1三元电池5 2.1.2磷酸铁锂电池6 2.2金属、盐类及酸碱价格7 2.2.1计价金属价格7 2.2.2金属盐类价格8 2.2.3酸碱液价格8 3.本周行情回顾9 4.行业动态10 4.1重要新闻10 4.2公司公告12 图表目录 图1:三元电池回收价格及折扣系数5 图2:三元极片/黑粉回收价格及折扣系数5 图3:三元电池产品原料差价及原料产品占比6 图4:三元极片/黑粉产品原料差价及原料产品占比6 图5:2个月库存假设下电池潜在利润空间走势6 图6:2个月库存假设下黑粉极片潜在利润空间走势6 图7: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价格及折扣系数6 图8:磷酸铁锂电池极片/黑粉回收价格及折扣系数6 图9:铁锂电池回收产品-原料差价及原料产品占比7 图10:铁锂废料回收产品-原料差价及原料产品占比7 图11:两个月库存假设下铁锂电池回收利润空间7 图12:两个月库存假设下铁锂黑粉回收利润空间走势7 图13:年初至今锂金属价格走势(万元/吨)8 图14:年初至今钴镍金属价格走势(万元/吨)8 图15:年初至今碳酸锂价格走势(万元/吨)8 图16:年初至今钴镍锰盐价格走势(万元/吨)8 图17:年初至今液碱价格走势(元/吨)8 图18:年初至今硫酸价格走势(元/吨)8 图19:申万一级行业涨跌幅(%)9 图20:环保子板块上周涨跌幅9 图21:环保细分行业上周涨跌幅9 图22:本周涨跌幅前十位(%)9 图23:本周涨跌幅后十位(%)9 图24:环保行业近三年PE(TTM)10 图25:环保行业近三年PB(LF)10 表1:2019-2022年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准值4 表2:废旧三元电池/黑粉折扣系数及价格5 表3: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极片及黑粉折扣系数与价格6 表4:环保行业一周重要公告12 1.每周一谈:碳配额分配清缴机制逐步健全 事件:生态环境部印发《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 《配额方案》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明确了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管理流程。 基于实际供电供热量的碳配额分配机制,不因碳配额而影响能源供应与经济发展。 《方案》的编写,一方面以助力火电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一方面亦充分考虑国内外经济、能源供应形势,并未在总量设置上对电力增长的需求造成限制,而是根据实际供电量、供热量确定碳配额分配量,不会对电力生产形成约束,进而不影响电力供应保障。 鼓励大容量机组与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本次配额方案引入了平衡值的概念,即各类机组供电、供热碳排放配额量与其经核查排放量(应清缴配额量)平衡时对应的碳排放强度。由此能够看到基准值的设定与实际排放量设定的差距。由下表可见,2021年>300MW的机组平衡值略低于基准值,燃气机组平衡值略高于基准 值;而≤300MW的燃煤机组平衡值则较基准值高0.0147tCO2/MWh,非常规机组平衡值较基准值高0.0277tCO2/MWh;供热方面,燃煤机组平衡值略低于基准值,燃气机组平衡值与基准值相等。该种设置有利于大规模燃煤机组与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获得配额多于需清缴配额,可出售获利。 表1:2019-2022年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准值 序机组类别 供电基准值(tCO2/MWh)供热基准值(tCO2/GJ)2021平衡值 号 2019- 2021 2022 2019- 2021 2022 供电 供热 2020 2020 (tCO2/MWh) (tCO2/GJ) 1 >300MW燃煤机组 0.877 0.8218 0.8177 0.126 0.1111 0.1105 0.821 0.111 2 ≤300MW燃煤机组 0.979 0.8773 0.8729 0.126 0.1111 0.1105 0.892 0.111 3 非常规 1.146 0.935 0.9303 0.126 0.1111 0.1105 0.9627 0.111 机组 4 燃气机组 0.392 0.392 0.3901 0.059 0.056 0.0557 0.393 0.056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申港证券研究所 分年度设置基准值,为能效提升摊派下降提供了表现与约束机制。2021-2022年度分配方案将采用不同的配额分配基准值、两年分别履约,且第二年的基准值将根据第一年的实际排放情况而确定;相比之下,2019-2020年建立初期,则是两年采用相同的碳配额分配基准值,且两年合并履约。分年度的、基于上一年排放 水平的碳配额分配基准值确定机制,一方面可以体现行业历年能效及碳排放水平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亦可通过逐年碳配额基准值的调整,对企业碳排放发展水平进行间接约束,该机制的健全是碳配额及清缴系统碳减排功能性建立的关键一步。 目前基准值反应的仍是行业平均排放强度,配额清缴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官方解读,目前《方案》中的基准值确定仍是以行业平均排放强度为准,行业配额发放总量与清缴配额总量基本相等,不会额外增加行业负担。22年各类机组基准值较21年下降仅0.5%左右,降幅微弱,按解读内容来看,基本 是基于近年火电行业能耗与碳排下降率测算确定。 设定豁免机制与灵活机制,进一步减轻履约压力。《方案》设置了重点排放单位超过履约缺口率上限豁免机制,当核定配额量小于实际核查排放量的80%时,按实际排放量80%发放配额;当不小于80%时,按核定配额量发放,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核定量与实际量差异带来的履约压力。而对于配额缺口率在10%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因经营困难无法完成履约的,可从23年预分配配额中支取,但不超过配额缺口量的50%,一定程度上为经营困难企业舒缓履约压力。 CCER仍可用于重点排放单位抵消清缴,5%比例不变。根据生态环境部与《方案》一同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重点排放单位仍可使用CCER抵消21、22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量的5%。CCER仍将作为碳减排的重要工具,在碳交易机制下发挥作用。 投资策略:新《方案》一方面保持了旧方案的延续性与稳定性,一方面在基准值确定与分年度请教方面做出了进步性调整,同时考虑经济环境能源供应等背景,并未在配额分配清缴与基准值设定方面为追求减排增设过多压力,整体仍以机制与系统建设为主,逐年调整的配额基准机制已基本成型,为未来碳减排约束性机制的形成奠定基础。CCER参与程度保持不变,随着机制的完善,CCER重启越来越近,建议关注垃圾焚烧龙头企业,及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