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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研究报告(2022年)

2023-01-09-中国信通院余***
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研究报告(2022年)

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研究报告 (2022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版权声明 本报告版权属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并受法律保护。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报告文字或者观点的,应注明“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上述声明者,编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前言 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是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壮大过程中,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集约化、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报告聚焦铁塔、基站、杆路、管道、光缆等物理设施设备的共建共享,梳理我国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历程,分析其五大发展成效,展望未来三个发展方向,并精选出三大类34个典型案例。 在工信部、国资委等部门指导下,我国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历经“企业自发”、“政府主导”、“独立运营方”三个发展阶段,逐渐形成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以共享竞合为特征、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中国铁塔模式,共建共享范围不断拓展、程度逐渐加深,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通过加强行业内外统筹协调、推进通信设施“入法”“入规”、促进公共资源开放等措施,有效解决通信设施建设通行权等问题,显著改善通信建设环境;通过提高铁塔等资源设施共享率、开展行业内共建共享、拓展跨行业共建共享,不仅降本增效成效显著,而且加速网络建设进程、促进市场竞争均衡化,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通过集约共建、深化共享,以及兼顾环境美观协调、重大突发情况通信保障、电信普遍服务等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网络运行以及信息惠民共享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深入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在跨行业共享、存量资源价值提升、机制创新等方面还将进一步深入发展,并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一、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历程1 (一)企业自发阶段(2008年以前)1 (二)政府主导阶段(2008-2013年)2 (三)独立运营方阶段(2014年以来)4 二、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成效6 (一)优化建设环境6 (二)促进行业发展14 (三)保护生态环境19 (四)保障网络运行23 (五)促进惠民共享26 三、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展望27 (一)跨行业共建共享深入发展28 (二)存量资源共享价值提升28 (三)共建共享机制更加完善29 附: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34个)30 一、网络共建典型案例(15个)31 (一)铁路公路沿线网络共建典型案例(4个)31 (二)机场网络共建典型案例(2个)38 (三)地铁网络共同覆盖典型案例(2个)42 (四)大型场馆网络共建典型案例(3个)45 (五)大型园区网络共建典型案例(4个)50 二、跨部门共享典型案例(10个)58 (一)利用社会资源典型案例(5个)58 (二)视频监控典型案例(5个)68 三、其他典型案例(9个)76 (一)科技创新典型案例(2个)76 (二)惠民共享典型案例(3个)78 (三)设施美化典型案例(4个)83 表1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清单30 图目录 图1海南西环高铁公网覆盖共建共享方案33 图2西成高铁公网覆盖共建共享方案34 图3中老铁路室内分布系统多场景共享方案36 图4平潭海峡公铁大桥项目共享交通基础设施方案37 图5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方案39 图6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室内分布系统共建共享方案41 图7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室外微站共建共享方案41 图8天津地铁4号线公网覆盖共建共享方案43 图9郑州地铁公网覆盖工程共建共享方案44 图10北京冬奥会各重点场景共建共享方案46 图11杭州亚运会5G建设场景和解决方案48 图12“亚洲第一盘”立体式网络综合覆盖解决方案51 图13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宏站美化建设方案54 图14西部科技创新港室内分布系统统筹布放、多家共享方案55 图15雄安大型地下停车环境下5G+北斗组合式室分定位解决方案57 图16江苏省通信与电网杆塔资源双向共享方案60 图17重庆市共享电力塔建设基站方案61 图18武汉桥隧精品网络覆盖项目利用社会资源满足建设需求63 图19武汉桥隧精品网络覆盖项目减少道路堵塞夜间施工64 图20河北省河湖智能监测系统69 图21广西自治区湿地智能监控系统70 图22湖南省益阳市渔政智能监控系统72 图23齐河县秸秆焚烧烟火点监测74 图24浙江省耕地智能保护视频监控75 图25铁塔公司疫情期间与时间赛跑抢建火神山雷神山应急通信网络81 图26内蒙古边境偏远地区电信普遍服务工程82 图27环球影城宏站美化方案84 图28杭州西湖基站融入景观美化方案86 图29黄鹤楼景区通信设施与环境融合方案87 图30平遥古城内微站设备与建筑物融合方案89 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是指两家或多家企业基于协商共同投资建设或共用某些通信设施的行为。本报告以总结、宣传和推进我国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为目的,重点关注包括铁塔、基站、杆路、管道、光缆等在内的物理设施设备的共建共享,不包括频率共享、接入网共享、异网漫游等形式的共建共享。 一、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历程 开展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我国的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2008年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纳入监管、2014年中国铁塔作为独立运营企业正式成立两个标志性事件为分水岭,经历了“企业自发”、“政府主导”、“独立运营方”三个发展阶段。 (一)企业自发阶段(2008年以前) 2008年以前,通信业历经政企分开、邮电分营、电信重组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形成了多家基础电信企业共存的市场竞争格局,各企业的网络设施主要是自建自用,缺乏共建共享。竞争促进规模化发展的同时,重复建设的弊端也日益突出,并引起行业主管部门关注。 在这一发展阶段行业尚未建立共建共享机制。1998年,通信业实行政企分开,信息产业部在原邮电部、电子部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对通信业、软件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开始按照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原则进行了几次产业重组,形成了数家基 础电信运营企业与数千家增值电信企业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竞争带来市场活力,通信网络和用户规模迅速攀升,固定电话普及率从1998年10.5部/百人提升至2007年27.8部/百人,移动电话 普及率从1.9部/百人提升至41.6部/百人。在这一阶段,相互竞争的各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均自行建设和使用自己的通信网络设施,行业还没有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在产生共建共享需求时,往往通过企业自发协商方式解决。 重复建设问题逐渐显现。通信业在竞争中获得规模化发展的同时,重复建设问题也逐渐显现。2002-2006年,四家基础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自行建设基础网络,由于缺乏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普遍存在不同企业铁塔并立、因通信管道施工道路重复开挖等现象,造成大量重复建设,投资效益较低。同时,一些管线资源具有独占性和天然垄断特点,由一家企业自建自用,也不利于形成有效竞争。2005年7月,信息产业部印发《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开始整肃重复建设和资源失衡问题。通知对以往政策中不明确的电信网络资源建设管理问题,进行原则和程序的设定,要求企业推进管道、杆路、铁塔等电信设施联合共建、资源共用和平等接入。 (二)政府主导阶段(2008-2013年) 2008年9月,在新一轮电信重组和3G网络建设即将启动的情况下,工信部与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235号文),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从目标原 则、组织机构、具体要求、考核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标志着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进入了“政府主导”的发展阶段。 主管部门逐年推进落实。2008年235号文要求各级基础电信企业和电信监管机构以“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为目标,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同时成立了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和省级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工信部、国资委领导以及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组成,省级协调机构由各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建立。2009年6月,工信部和国资委出台了共建共享量化考核标准,纳入央企绩效考核体系,并与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签订企业责任书。此后,工信部和国资委每年制定并下发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推进任务,明确考核要求,完善保障措施,推进落实共建共享工作。 联合多部委给予政策支持。为解决共建共享中存在的用电难、重点场所进入难等问题,工信部又联合相关部委出台了多个配套支持政策。2009年7月,联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关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中供电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电网企业积极支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保障通信设施的电力供应,并在供电服务方面尽可能给予便利。2010年2月,联合铁道部发布《关于加强铁路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要求各铁路相关单位、各基础电信企业共同推进铁路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明确了双方共建共享的原则、范围、方式等事项。 共建共享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235号文发布后,三家基础电 信运营商、各省通信管理局认真组织落实,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推进共建共享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数量不断提升,有效降低网络建设重复投资。2008-2013年,共计减少新建铁塔超过15万个、基站站址及其配套设备超过20万个、传输线 路接近75万公里,并减少室内分布等设施资源,共节约投资650亿元左右,电信基础资源配置效益得到提升。二是共建共享范围不断深化和拓展,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共建共享范围拓展到13类重点场所和3类建设领域,制定了WLAN共建共享技术方案,引入第三方独立经营模式试点小区宽带共建共享等新模式,通信建设外部环境得到改善,促进行业初步转变发展方式。 共建共享仍有挖掘空间。在政府主导阶段,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共建共享空间尚未有效挖掘。电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和保护,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尚未能完全将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融入到城市建设规划之中,同时缺少相关标准规范,235号文等部门规章存在落地难问题,截至2014年底,铁塔的共享率仅为14.3%,共建共享发展空间依旧巨大。 (三)独立运营方阶段(2014年以来) 2014年7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专门负责统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运营,为基础电信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铁塔、机房、电源配套等基础设施共享服务,标志着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进入了“独立运营方”的发展阶段。 成立独立铁塔运营公司,共建共享机制实现突破。在国务院推动 和工信部、国资委指导下,中国铁塔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注入存量铁塔资源并联合出资设立,主营铁塔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兼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基站配套设施及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中国铁塔的成立,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一次改革创新,将通信铁塔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通过市场化方式将通信铁塔资源集中起来,再通过市场化方式服务各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建网需求,解决了企业之间共建资产关系不清、共享租费结算难等问题,铁塔资源使用效率和价值大幅提升。 共建共享主体增加、范围拓展、程度加深。2014年底,新成立的中国铁塔公司被纳入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和省级协调机构。2017年5月,中国广电网络公司被纳入领导小组、广电省级公司和三网融合试点企业被纳入省级协调机构,并鼓励各地将其他独立铁塔运营企业等有关建设主体纳入协调机构。2018年,在深挖行业内共建共享潜力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和能源、交通等领域社会资源的共建共享,实施主体加入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家电力企业。 共建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