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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专题报告:2022年哪些城投退出了政府融资平台

2022-11-30董德志、赵婧国信证券最***
固定收益专题报告:2022年哪些城投退出了政府融资平台

证券研究报告|2022年11月30日 固定收益专题报告 2022年哪些城投退出了政府融资平台 核心观点固定收益专题研究 退平台背景:按照2010年国发19号文和财预412号文的定义,退出政府融资平台这一动作完成后,城投企业将不再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职能,也不再承担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政府及相关的部门及机构仅作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该城投企业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再对退出平台的城投企业“兜底”。 退平台流程:2013年4月银监会10号文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名单的程序和条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退出公告,这些城投平台存量的债务将由自有资金偿还,不再新增由政府担保或偿还的债务,这也与银监会退平台的要求相符。 为何退出平台:首先是为了响应监管要求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其次是不再受到政策制约,打开了与政府合作的新通道;第三,是为了规避政策对融资平台的限制,拓宽融资渠道。 退出的企业情况:截止2022年11月1日,全年共有27家企业发布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其中有7家发债企业,4家仍有存续债券。 退出后影响:首先,从主营业务、管理人员、企业治理结构来看,公告退出前后城投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并无改变;第二,城投企业即使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仍然是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第三,城投退出的公告发布前后市场投资者态度也没有明显变化。 风险提示:本报告为历史分析报告,不构成任何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或建议,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报告末页“免责声明”。 证券分析师:董德志证券分析师:赵婧021-609331580755-22940745 dongdz@guosen.com.cnzhaojing@guosen.com.cnS0980513100001S0980513080004 联系人:陈笑楠021-60375421 chenxiaonan@guosen.com.cn 基础数据 中债综合指数 224.5188 中债长/中短期指数 246.1131/209.3381 银行间国债收益(10Y) 2.6553 企业/公司/转债规模(千亿) 65.6710/28.9971/8.3406 市场走势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相关研究报告 《固定收益专题报告-疫情亏损行业及公司梳理》——2022-11-17 《国信证券-资金观察,货币瞭望:市场利率继续向政策利率收敛》——2022-11-16 《固定收益专题报告-展期债券的后续进展》——2022-11-10 《2022年三季度货币基金分析-资产规模下滑,收益率继续下行》 ——2022-11-07 《二级债基2022年三季报分析-二级债基发行热度反弹,风险资 产占比下降》——2022-11-03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及其项下所有内容 内容目录 “退平台”背景4 政策背景4 如何退出政府平台?4 为何退出政府融资平台?5 2022年退出的城投企业6 退出的企业情况6 公告退出斩不断城投和地方政府的纽带7 图表目录 图1:硚口国资2022年存量债券收益率7 图2:寿县国投2022年存量债券收益率7 图3:邵阳新区开投2022年存量债券收益率8 图4:邵阳投资2022年存量债券收益率8 表1:退“平台”相关政策4 表2:2022年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企业6 表3:公告退出平台的城投中发债企业7 “退平台”背景 政策背景 对于“平台”最早的定义来自于2010年国发19号文,将政府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同年7月,财预412号文又在此定义上增加了“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的表述;2013年银监发10号文将政府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 43号),“国发43号文”可以被称之为政府性债务管控以及城投平台转型的开端。 43号文明确提出地方政府不得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以外的渠道举债,特别强调了不能通过企业举措债务,要剥离城投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 2015年起,开始陆续有城投企业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有些城投企业明确在公告中表示已经完成市场化的转型,转型后将开展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按照2010年国发19号文和财预412号文的定义,退出政府融资平台这一动作完成后,城投企业将不再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职能,也不再承担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政府及相关的部门及机构仅作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该城投企业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再对退出平台的城投企业“兜底”。 表1:退“平台”相关政策 出台日期监管文件简称主要内容 2010/6国发19号文政府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010/7财预412号文补充了政府平台的定义“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 2013/4银监发[2013]10号文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2014/9国发43号文地方政府不得通过企业举债,谁借谁还、风险自担,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 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融资职能,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 资料来源:相关机构官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如何退出政府平台? 政府平台的名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银监会建立的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管理制度,另一名单则是财政部城投平台名单。银监会建立的名单管理制度是由各银行的分支机构对所在地区符合定义的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统计、上报和监管,财政部的城投平台名单则是由财政部对存续债务的明细进行统计,因此并没有对城投主体进出名单做出具体规定。 2013年4月银监会10号文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名单制管理、名单退出的程序和条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各银行根据银监会定义每季度向监管机构报送融资平台名单,并按照自身现金流覆盖本息的比例对名单内融资平台进行分类,对于退出银监会名单的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分类管理。 要退出银监会的政府融资平台名单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1.符合现代公司治理要求,属于按照商业化原则运作的企业法人; 2.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财务报告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 3.各债权银行对融资平台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 4.存量贷款中需要财政偿还的部分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并已落实预算资金来源,且存量贷款的抵押担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已整改合格; 5.诚信经营、无违约记录,可持续独立发展; 另外,银监会名单退出程序方面,首先要由牵头行发起各债权银行审核并达成一致意见,第二要由各银行分支机构报总行审批,第三步需要银行、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三方确认签字,第四是需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承诺不再为退出的平台新增担保,最后需要牵头行向平台属地银行监管机构报备退出。 实质上来说,当城投平台存量的债务由自有资金偿还,不再新增由政府担保或偿还的债务,就已经不在是政府融资平台了,这也与银监会退出条件相符。 为何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我们认为城投选择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为了响应监管要求剥离政府融资职能,2014年起监管就开始切割城投公司和地方政府的债务关系,2017年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隐债的概念再次开启了新一轮的债务清理,厘清城投和政府的债务关系也成了各地区和城投企业的重点任务,因此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也是各企业及地方政府所作出的顺应监管要求的决定。 第二,是为了更好的去参与政府项目。2014年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为了确保PPP项目的竞争性,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级政府的PPP项目;随后,2015年国发办42号文中为融资平台指明了方向,“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因此,发行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能让这些城投不再受到政策制约,反而打开了与政府合作的新通道。 第三,为了进一步打开融资渠道。2015年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曾规定发行人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2021年的证监会令第180号修改为新发行的公司债不得新增政府债务;2021年的 银保监会15号文也限制了银行对涉及隐债的平台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城投平台退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明确表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方面都不再受到相关限制,拓宽了融资渠道。 2022年退出的城投企业 退出的企业情况 截止2022年11月1日,全年共有27家企业发布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涉及到了河南新乡、辽宁大连、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福建龙岩、福建市、山西太原、河南漯河、湖北武汉、湖南邵阳和河北邯郸。 这些公告主要传达出以下几个要点:1)已建立新的制度和治理结构;2)已实现市场化经营;3)过去承担的政府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4)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 表2:2022年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企业 公告日期 城投企业 省份 城市公告内容 2022/4/1 辉县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 新乡市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市场化运营, 不再为政府承担举债融资职能 2022/5/24 大连市普兰店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 大连 大连市普兰店区普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 大连 大连市普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 大连 大连安波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普兰店安波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辽宁 大连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转型后的国 有企业依法开展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出资机构以出资额 大连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大连普兰店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 大连 大连普兰店矿山资源有限公司 辽宁 大连 大连普兰店砂石资源有限公司 辽宁 大连 2022/5/31 寿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 淮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经营,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2022/7/19宝丰县宝腾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不存在政府性债务,今后也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并 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2022/8/4 福建连城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 龙岩市 2022/8/8 福建省连江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福建省 福州市 2022/8/18 太原市高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 太原 2022/8/25 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 漯河市 2022/9/28 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 2022/9/29 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邵东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元发展(邵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市昭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邵东县融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邵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邵东县聚泰恒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邵东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邵东县鼎成国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湖南湖南湖南湖南湖南湖南湖南湖南湖南 邵阳市邵阳市邵阳市邵阳市邵阳市邵阳市邵阳市邵阳市邵阳市邵阳市 2022/10/9 河北邯郸世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 邯郸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实现市场化运营,过去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完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已经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具有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 建立健全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营模式,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已进行了市场化转型,完善了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