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点评报告 2022年09月28日 新能源发电并网+政策驱动、新型储能迎发展机遇 行业点评 “双碳”背景下,新能源发电兴起带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能源消费是我国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其中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占比较大,推动电力行业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新增装机规模持续提升,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年我国光伏发电和风电发电新增装机规模合计达101GW,2022年 1-8月合计达59.1GW。由于新能源发电依赖于自然资源,因此其一般存在间歇性、波动性的问题,进而导致其与实际用电需求出现错配。储能具有存储释放电能、调峰调频的作用,可平滑不稳定的新能源发电和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因此配置储能是解决新能源发电供需错配以及波动性问题的关键。新能源发电并网带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2年上半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量达12.7GW,相较于2021年全年的3.4GW增长2.7倍。 新型储能是指抽水储能以外的储能技术。相较于传统储能技术,新型储能具有配置灵活、响应快、建设周期短等特点,可在新能源发电中发挥调峰、调频、爬坡等作用,有利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在新能源发电带动下,国内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占比逐渐提升,根据中国储能网数据,2021年我国抽水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占比首次低于90%,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占比为12.2%。 目前新型储能以电化学储能为主。新型储能主要包括锂电池储能、铅蓄电池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其中锂电池储能、铅蓄电池储能均属于电化学储能。根据CNESA数据,2021年我国锂电池储能、铅蓄电池储能装机规模占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比例分别为89.7%、5.9%,合计达95.6%。锂电池储能具有环境适应性强、可小型分散配置、充电速度快、放电功率高、系统效率高等优点,成为目前主流新型储能。 国家出台系列政策助力新型储能发展。“十四五”时期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多个政策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助力其由商业化初期阶段转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7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新型储能,到2025年新型储能的装机规模达30GW以上;并于2022年3月发 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使新型储能具 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并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国家能源局和科学技术部于2022年4月发布《“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指出引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新能源发电占比逐步提高。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于2022年6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指出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明确其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2年8月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指出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综合来看,目前新型储能处于商业化发展初期。在新能源发电并网以及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新型储能产业前景广阔。 投资建议 新能源发电并网带动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大幅提升,叠加国家出台系列政策助推新型储能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新型储能有望迎来发展机遇,相关企业或将受益,如宁德时代、比亚迪、拓邦股份等。 风险提示 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市场竞争加剧、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评级推荐(维持)报告作者 作者姓名李子卓 资格证书S1710521020003 电子邮箱lizz@easec.com.cn 股价走势 相关研究 《【新材料】多家企业加码布局、钠电池产业化元年将近_20220927》2022.09.27 《【新材料】企业纷纷布局、LiFSI迎发展机遇_20220926》2022.09.26 《【化工】磷酸供需趋紧,价格有望持续上行_20220925》2022.09.25 《【新材料】磷酸铁锂供需两旺、景气周期有望拉长_20220925》2022.09.25 《【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储能双轮驱动、电解液景气度有望延续_20220922》2022.09.22 行业研究 ·化工 ·证券研究报告 特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 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上述规定,东亚前海证券评定此研报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因此通过公共平台推送的研报其适用的投资者类别仅限定为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C3、C4、C5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C3、C4、C5的普通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报中的任何信息。 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分析师声明 负责准备本报告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分析师或工作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关于任何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分析人员的个人观点。负责准备本报告的分析师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的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东亚前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分析师或工作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分析师介绍 李子卓,东亚前海证券研究所高端制造首席分析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2021年加入东亚前海证券,曾任新财富第一团队成员,五年高端制造行研经验。 投资评级说明 东亚前海证券行业评级体系:推荐、中性、回避 推荐:未来6-12个月,预计该行业指数表现强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 中性:未来6-12个月,预计该行业指数表现基本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持平。回避:未来6-12个月,预计该行业指数表现弱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 市场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东亚前海证券公司评级体系:强烈推荐、推荐、中性、回避 强烈推荐:未来6-12个月,预计该公司股价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上。该评级由分析师给出。推荐:未来6-12个月,预计该公司股价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涨幅介于5%-20%。该评级由分析师给出。 中性:未来6-12个月,预计该公司股价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变动幅度介于-5%-5%。该评级由分析师给出。回避:未来6-12个月,预计该公司股价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跌幅在5%以上。该评级由分析师给出。 市场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免责声明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复,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由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向其机构或个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无意针对或意图违反任何地区、国家、城市或其它法律管辖区域内的法律法规。 东亚前海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是发送给东亚前海证券客户的,属于机密材料,只有东亚前海证券客户才能参考或使用,如接收人并非东亚前海证券客户,请及时退回并删除。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供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东亚前海证券根据公开资料或信息客观、公正地撰写本报告,但不保证该公开资料或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客户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依据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 东亚前海证券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以确保本报告涉及的内容适合于客户。东亚前海证券建议客户如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证券投资顾问并独自进行投资判断。本报告并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或担保任何内容适合客户,本报告不构成给予客户个人咨询建议。 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东亚前海证券在发表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东亚前海证券可能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东亚前海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东亚前海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东亚前海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东亚前海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本报告提供这些地址或超级链接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客户使用方便,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东亚前海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东亚前海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东亚前海证券。未经东亚前海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更改、复制、传播本报告中的任何材料,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东亚前海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东亚前海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机构销售通讯录 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北京地区 林泽娜 15622207263 linzn716@easec.com.cn 上海地区 朱虹 15201727233 zhuh731@easec.com.cn 广深地区 刘海华 13710051355 liuhh717@easec.com.cn 联系我们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 北京地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二层 上海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陆家嘴金控广场1号27楼 广深地区: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第23层公司网址:http://www.easec.com.cn/ 邮编:100086邮编:200120邮编:518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