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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作为全球数字政策的矛盾伙伴

印度作为全球数字政策的矛盾伙伴

1欧盟-印度战略伙伴关系:到 2025 年的路线图领导人15日举行第15次欧盟-印度峰会th2020 年 7 月。他们批准了这份“欧盟-印度战略伙伴关系:到 2025 年的路线图”,作为未来五年指导联合行动和进一步加强欧盟-印度战略伙伴关系的共同路线图。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欧盟和印度共和国这两个“多元化联盟”,共享民主、法治和人权的价值观,同样坚信有必要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有效多边主义。欧盟和印度在彼此的安全、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有着共同利益。他们可以共同为一个更安全、更清洁和更稳定的世界做出贡献。因此,他们努力在此路线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战略伙伴关系。外交政策与安全合作 外交政策1. 进一步加强和扩大欧盟-印度在共同关心的外交政策和安全问题上的对话机制。2. 在亚欧会议(ASEM)和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区域论坛的背景下,就欧盟和印度的共同优先事项加强交流。安全3. 加强合作,在防扩散与裁军、海上安全、反恐(包括反激进化、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和网络安全等共同目标上取得切实成果。4. 建立欧盟和印度之间的定期安全磋商,重点就战略重点、安全问题、危机管理和维和进行交流。5. 加强两军关系与交流。6. 通过双方防务机构举办的研讨会、访问和培训班,进一步增进相互了解。7. 建立海上安全对话以取代反海盗对话,探索进一步开展海上合作的机会。8. 深化欧盟海军(EUNAVFOR)亚特兰大与印度海军的合作。9. 通过年度印度-欧盟裁军与不扩散对话,继续就裁军、不扩散和出口管制定期交换意见。 210. 完成并实施欧洲刑警组织与中央调查局 (CBI) 之间的工作安排。11. 继续共同努力,促进开放、自由、稳定和安全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安全合作,通过推广各自领域现有的国际标准和规范,打击和预防网络犯罪。12. 加强联合国维和磋商,包括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人权13. 重申对欧盟-印度人权对话的承诺,将其作为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共同价值观的关键工具,并定期召开会议以促进相互理解并讨论人权问题——包括妇女权利和赋权以及儿童权利。14. 加强多边论坛合作。贸易与投资、商业与经济15. 努力达成平衡、雄心勃勃和互惠互利的贸易和投资协定。16. 建立部长级高层对话机制,为双边贸易和投资关系提供政治指导,并继续定期对话。17. 通过现有的体制机制,特别是欧盟-印度贸易小组委员会及其专门的工作组和对话,加强相互参与,以期加强市场准入,特别是对中小型企业 (SME),解决现有贸易壁垒并防止新标准的出现,寻求与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保持一致,简化合规性评估并改善投资条件。18. 与欧盟-印度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和技术贸易壁垒 (SPS-TBT) 联合工作组合作,以促进贸易和消除与卫生和植物检疫 (SPS) 措施和技术贸易壁垒 (TBT) 相关的障碍,包括动植物健康技术工作组。19. 继续就药品和医疗器械开展监管对话,特别是通过已建立的欧盟-印度药品、生物技术和医疗器械联合工作组,同时促进与国际标准和实践的接轨,并确保药物活性成分和药品的质量。加强合作,促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双边贸易和市场准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320. 继续加强农业和海洋联合工作组现有的与农产品和渔业产品贸易有关的对话。21. 通过联合海关合作委员会开展海关对话。22. 参与双边知识产权 (IPR) 对话。23. 参与公共采购双边监管对话,交流良好做法,促进相互学习并应对共同挑战。24. 通过就竞争法开展对话,进一步加强最佳实践的合作和交流。25. 优化利用 2017 年建立的投资便利化机制 (IFM) 促进和促进欧盟投资流入印度。26. 为充分保护地理标志开展对话,包括促进地理标志的注册。27. 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和金融监管对话。28. 加强欧盟和印度企业之间的对话,包括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29. 印度和欧盟将继续加强其在欧洲和印度的现有商业协会/商会,例如欧洲经济集团,以便为印度和欧洲企业发出一致的声音。可持续现代化伙伴关系30. 根据并履行各自的义务,通过广泛的合作工具和活动,包括通过金融和技术援助(例如与双方的开发银行和投资银行,包括欧洲投资银行),加强欧盟-印度的伙伴关系2030 年议程、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UNFCCC 和巴黎协定以及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等主要国际协定下的责任和义务。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31. 合作全面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及其《巴黎协定》等法律文书和国家自主贡献,制定长期低温室气体排放发展战略,符合公平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4根据不同的国情制定各自的能力(CBDR-RC)。32. 联合支持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将全球平均气温的升幅控制在远低于工业化前水平 2°C,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C水平。33. 建设性地参与对《公约》规定的长期全球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的总体进展的第二次定期审查。此外,建设性地参与 2023 年的全球盘点,其结果将为根据《巴黎协定》的相关规定以国家确定的方式更新和加强行动和支持。34. 加强在 2016 年峰会上商定的欧盟-印度清洁能源和气候伙伴关系,并准备和实施新的工作计划。35. 在能源方面,欧盟-印度清洁能源和气候伙伴关系应侧重于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包括通过智能电网等方式将其整合到能源系统中。额外的重点应放在安全和可持续的低温室气体排放能源安全、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能源网、能源研究与创新和支持公正的能源转型,以及调动资金和改善市场和投资环境以增强可持续能源的获取和复原力。36. 定期举行欧盟-印度能源小组会议,并在欧盟委员会与印度能源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电力部(MoP)、石油和天然气部(MoPNG))之间进行定期对话,以指导欧盟-印度清洁能源和气候伙伴关系工作计划的实施。37. 定期举行欧盟-印度气候变化对话会议,加强在所有气候变化政策方面的合作,包括在国际论坛上进行协调。38. 加强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提高城镇气候变化抵御能力方面的合作,因为它们是减缓气候变化的关键参与者,并为基础设施投资提供气候防护。39. 重申欧盟和印度在能源领域的国际论坛和组织中加强合作与协调的目标,例如国际能源署 (IEA)、ITER 组织、国际可再生能源署 (IRENA)、国际太阳能联盟(ISA) 和 G20。40. 加强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合作,包括在欧洲投资银行 (EIB) 的支持下 5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在能源部门。41. 就抗灾基础设施联盟 (CDRI) 开展合作,包括气候适应方面的合作。42. 鼓励批准和实施《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促进向供暖、制冷和空调系统等重要能源消耗领域使用的环境友好型替代品平稳过渡,以支持印度制冷行动计划。环境43. 通过环境联合工作组和环境论坛加强在环境问题上的合作,以支持印度向资源节约型和循环经济过渡,解决空气和水污染问题,并寻找解决塑料和海洋垃圾的创新解决方案,如以及促进将环境问题和解决方案纳入经济增长政策。44. 通过水联合工作组和欧盟-印度水论坛,以及在印度-欧盟水伙伴关系(IEWP)的背景下,加强水相关事务的合作。确保在不同优先领域对 IEWP 的持续支持,反映出良好治理和协调以及适当战略、技术方法、研究和创新技术相结合的需要。加强双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伙伴关系,以共享水管理等部门的标准和最佳实践。45. 加强对话并在资源效率和循环经济方面建立欧盟-印度伙伴关系,包括通过绿色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之间的参与和伙伴关系。继续为资源效率和循环经济战略做出贡献,制定与收集、处理、加工和回收废物相关的指导方针。加强标准化合作和分享最佳实践,以促进自然资源的有效和可持续利用,特别是通过促进正规和非正规经济中更多的循环利用和资源回收。46. 共同努力应对全球生物多样性危机,加快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现有的生物多样性目标,制定雄心勃勃的新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供 2021 年通过,同时最大限度地与气候变化政策联系。47. 根据双方相关国际和国家法律和政策,在土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农业、森林保护、可持续管理和利用等领域加强合作,鼓励研究。 648. 加强多边层面的协调,以加强全球环境行动。49. 加强空气质量领域合作。50. 共同努力建立一个雄心勃勃的 2020 年后化学品和废物无害管理国际框架,供 2021 年 7 月在波恩举行的第五届国际化学品管理大会 (ICCM5) 审议。城市发展51. 进一步实施智慧和可持续城市化伙伴关系,即支持智慧和可持续城市,促进对可持续城市化的投资,促进城市气候行动和减少灾害风险,发展有效的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理以及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有效的供水& 污水系统和住房创新。52. 通过在线欧盟-印度项目仪表板,促进分享欧盟和成员国在印度支持的城市项目实施的最佳实践。53. 继续在包括欧洲投资银行 (EIB) 的支持下,在城市交通领域启动更多投资项目。54. 继续支持印度的智慧城市,例如在欧盟法国开发署智慧城市项目下,重点关注可持续交通、公共开放空间、社会和组织创新以及城市电子政务。55. 加强对印度和欧洲城市在可持续城市发展方面的城市间结对和合作的支持,以促进印度实现气候变化承诺,并与欧盟城市在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交流/转让专业知识和能力发展、能源效率和气候行动。56. 促进企业参与智能和可持续城市化伙伴关系,以及欧盟和印度企业之间的伙伴关系,以支持企业确定合作伙伴、获得融资,并根据印度情况调整技术和商业模式。57. 实施 2019 年组织的首届印度-欧盟城市论坛和首届城市化联合工作组确定的活动,包括智能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政策和实践。信息和通信技术 758. 继续共同推动建设开放、自由、稳定、安全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安全合作。59. 继续在欧盟-印度联合工作组下就可持续数字基础设施、服务、规范和监管框架开展 ICT 合作,确保网络的互操作性并促进国际标准。60. 推广工业和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通用方法和标准,包括先进的无线技术及其应用。61. 加强监管框架之间的融合,以确保对个人数据和隐私的高水平保护,包括通过可能的数据充分性决策,以促进它们之间安全可靠的跨境数据流动。62. 促进高性能和量子计算、人工智能、农业科技、健康科技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的技术和监管合作。63. 支持欧洲和印度工业和启动生态系统之间在创新和技术部署方面加强合作的工作。运输64. 期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组织一次欧盟-印度航空峰会,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共同目标并实施具体措施和行动,以加强欧盟-印度在民用航空领域的关系。65. 实施具体活动,以发展欧盟-印度铁路交流,重点是有效铁路的标准化和监管、脱碳、数字化,包括信号和交通管理、创新、投资和铁路在社会凝聚力和包容性方面的作用,其在连通性和防止拥堵方面的作用,包括那些旨在确保铁路可持续性的项目,目的是充分利用其潜力为气候目标做出贡献。66. 加强可持续交通方面的合作,包括部署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外太空67. 成立全面空间合作工作组,包括就地球观测、卫星导航和空间科学等主题的合作机会。68. 在联合国框架内探索空间相关事务的合作机会。 8健康和食品安全69. 促进抗菌素耐药性(AMR)合作。70. 促进合作以加强可持续粮食系统。71. 共同致力于卫生安全和大流行危机的准备和应对,特别是与 COVID-19 爆发有关的工作。研究与创新72. 根据 2001 年缔结的《欧盟-印度科技协定》,在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和创新合作,该协定于 2020 年 5 月 17 日到期。双方承诺在时间并感谢 20 年来在研究和创新方面的强大合作。73. 在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在下一个欧盟研究和创新计划“欧洲地平线”(2021-2027)以及印度的同等研究和创新计划和任务中进一步扩大其规模和影响。共同投资和共同出资的基础。合作将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进行,特别是支持欧盟-印度关于气候变化和能源的对话,符合创新使命以及资源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