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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金融部门评估计划——关于监督基于市场的金融的技术说明:投资基金和特殊目的实体

金融2022-07-27IMF巡***
爱尔兰:金融部门评估计划——关于监督基于市场的金融的技术说明:投资基金和特殊目的实体

爱尔兰 金融部门评估计划 基金组织第22/242号国别报告 2022年7 月 关于监督基于市场的金融的技术说明:投资基金和特殊目的实体 这份关于爱尔兰的文件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个工作人员团队编写,作为与成员国定期协商的背景文件。它基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时可用的信息。 本报告的副本可从以下网址向公众索取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服务邮政信箱92780华盛顿特区 20090电话:(202)623-7430传真:(202)623-7201 电子邮件:publications@imf.org网址:http://www.imf.org价格:每份印刷版18.00美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华盛顿特区 ©202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爱尔兰 金融部门评估计划 2022年6月29 日 技术说明 监督基于市场的金融:投资基金和特殊目的实体 本技术说明由基金组织工作人员根据爱尔兰金融部门评估计划编写。它包含支持FSAP调查结果和建议的技术分析和详细信息。有关FSAP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imf.org/external/np/fsap/fssa.aspx 编制 货币与资本市场部 内容 词汇表3 执行摘要4 基于市场的金融8 A.背景8 监管和市场结构10 A.监管结构10 B.市场结构12 C.自2016年FSAP以来的主要发展13 D.系统性风险监测14 E.规定16 F.授权30 G.监督31 H.执法35 I.报告和数据38 J.国际合作39 K.结论和建议41 盒子 1.爱尔兰的投资基金类型12 2.爱尔兰的流动性管理工具19 3.监督特殊目的实体29 4.交易所交易基金(ETF)34 数字 1.部分欧洲国家的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十亿欧元)8 2.爱尔兰注册的基于市场的金融部门9 3.爱尔兰投资基金总资产13 4.爱尔兰中央银行监管工具金字塔36 表格 1.市场化金融监管的主要建议6 2.投资基金授权31 词汇表 AIF另类投资基金 AIFM另类投资基金经理 AIFMD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AP授权参与者 AUM管理资产 独联体集体投资计划 CNAV恒定资产净值 CSSFCommissiondeSurveillanceduSecteurFinancierDETE企业、贸易和就业部DoF财务部 ECB欧洲央行 EEA欧洲经济区 EIOPA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SMA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 ESCB欧洲中央银行系统ESRB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TF交易所交易基金 欧盟欧盟 FSAP金融部门评估计划FSB金融稳定委员会FSP基金服务商 国内生产总值 IF投资基金 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OSCO国际证监会组织LMT流动性管理工具 LVNAV低波动性资产净值 MBF市场化金融 MM做市商 MMF货币市场基金NAV资产净值 ODCE公司执法总监办公室QIAIF合格投资者另类投资基金RIAF散户投资者另类投资基金 RMP风险缓解计划 SHS证券持股统计 SMSD证券和市场监管部SPE特殊目的实体 执行摘要 本技术说明考虑了爱尔兰市场化金融(MBF)部门的监管。爱尔兰MBF部门由投资基金(IF)主导,包括货币市场基金 (MMF),而特殊目的实体(SPE)继续占资产的相当大比例。MBF部门更广泛地反映了爱尔兰作为开放和国际化经济体 的地位,通常代表非爱尔兰投资者持有非爱尔兰资产,尽管国内关联主要通过房地产基金存在。从金融稳定的角度来看,这种结合使该行业在爱尔兰和全球范围内都很重要,并强调了强有力的监管和管理国内和国际金融稳定目标相互作用的战略方法的重要性。 爱尔兰在实施2014年和2016年FSAP的MBF相关建议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欧盟货币市场基金条例(MMFR)的实施为欧盟成员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引入了详细的规则,包括流动性、多元化和压力测试。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针对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UCITS)和另类投资基金(AIF)承诺的压力测试指南对此进行了补充 。爱尔兰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也加强了收集、监测和分析MBF数据的方法。 作为金融服务部门的综合监管机构,中央银行将受益于更大的正式法律独立性、更强的执法权力和更大的个人薪酬灵活性,以吸引和留住稀缺人才。需要进行立法修订,以确保财政部长只能以一项或多项严重不当行为为由解雇中央银行委员会成员。中央银行在对个人进行制裁时面临的挑战阻碍了中央银行采用具有说服力的执法制度的能力。爱尔兰 当局应优先考虑制定已经在准备中的新的个人责任框架(IAF)。 虽然中央银行的资源随着金融部门的增长而增加并且目前充足,但应采取措施确保资源竞争力和足够的灵活性来招聘和留住合适的人才。 中央银行有空间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来促进欧盟在MBF监督方面的进一步趋同。中央银行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在努力实现欧盟关于IF的立法的一致应用中保持其主导作用。当局还应巩固爱尔兰作为货币市场基金中心的地位,以推动改革,以极大地增强这些工具的弹性,包括将门槛和费用与流动性门槛脱钩,并增加流动性缓冲。 缩小数据差距将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对MBF部门的稳健监管。这包括投资组合管理授权、IF信用额度、 IF的潜在投资者和UCITS部门的杠杆作用。这将建立在中央银行近年来为扩大其收集的数据集并更有效地用于持续监管和缓解系统性风险而采取的步骤的基础上。 中央银行应加强评估和缓解MBF金融稳定风险的工作。监管行动是可取的,以扩大爱尔兰IF使用的流动性管理工具集,并鼓励采用导致认购或赎回承担相关交易成本的投资者的工具,例如摆动定价和反稀释税。中央银行还应与ETF供应商密切合作,以确保他们与授权参与者和做市商的安排稳健,并促进该行业的顺利运作,包括在市场压力时期。 应该优先完成已经在进行的关于IF定价错误的工作,而对SPE的监督值得监管和监督。引入全面的定价错误框架将为更好的投资者保护和更一致的行业惯例奠定基础。从统计分析的角度来看,对SPE的监督有所改善,但需要加大力度加强治理实践。还应填补IF清盘框架中的空白,包括明确在无法联系IF的单位持有人时应采取的步骤。 表1.爱尔兰:关于监督市场化金融的主要建议 # 建议 收件人 定时* 优先** 1. 修改《中央银行法》或其他适当的立法,使财政部长只能以一项或多项严重不当行为为由解雇中央银行委员会成员(¶20)。 自由度,奥里查塔斯 英石 米 2. 在立法中规定中央银行提交和批准的书面程序财政部长监管税(¶22)。 自由度,奥里查塔斯 英石 米 3. 在薪酬上应用足够的灵活性来招聘并留住合适的人才(¶23)。 中央银行 英石 米 4. 修改相关立法,以加强个人问责制,并增强中央银行对个人采取直接执法行动的权力。最终确定相关的内部框架,以实施升级后的问责制度(¶102)。 自由度,Oireachtas,中央银行 公吨 H 5. 继续促进欧盟层面在UCITS的剩余分歧领域更紧密地趋同合格资产(¶70)。 中央银行 C 米 6. 加强规划如何管理涉及跨境复杂性和需要国际合作(¶111)。 中央银行 C 米 7. 优先指导基金部门使用全方位的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鼓励采用导致认购或赎回承担相关交易成本的投资者的工具(¶51)。 中央银行 英石 米 8. 扩大投资基金板块数据覆盖范围包括授权安排、信贷额度和UCITS杠杆(¶60、65、107)。 中央银行 公吨 米 9. 最终确定综合治疗框架定价错误(¶55)。 中央银行 英石 米 10. 与ETF供应商合作,确保他们与授权参与者和做市商的安排稳健,并促进该行业的顺利运作,包括在市场压力时期(¶92)。 中央银行 英石 米 表1.爱尔兰:关于监督市场化金融的主要建议(总结) 11. 与ESMA、ESRB和欧盟委员会合作,作为委员会审查欧盟MMF的一部分监管,以促进MMF弹性(¶74)。 自由度,中央银行 英石 H 12. 加强对SPE治理的监督,并引入有关董事时间承诺的规则(¶75). 自由度,中央银行,DETE 公吨 大号 13. 解决中央银行成为IOSCO增强型MMoU签署方的任何立法障碍(¶113) 自由度,中央银行 公吨 米 14. 填补IF清盘立法框架中的空白,包括明确当已清盘的IF的单位持有人无法采取措施时应采取的步骤联系(¶78)。 自由度,中央银行 公吨 大号 15. 继续努力提高对底层资产的可见性如果投资者(¶105)。 中央银行 C 米 *C=连续;I=立即(一年内);ST=短期(1-3年内);MT=中期(3-5年内)。**H=高;M=中等;L=低。 基于市场的金融1 A.背景 图1.部分欧洲国家的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十亿欧元)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资料来源:中央银行;基金组织工作人员 16.爱尔兰拥有最大的市场化金融(MBF)之一2主要是由于其作为基金管理中心的地位。它拥有全球第三大基金管理部门,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管理的总资产(AUM)为4万亿欧元,在欧洲排名第二(仅次于卢森堡)。爱尔兰注册投资基金(IF)的资产管理规模相当于爱尔兰GDP的大约十倍。爱尔兰也是全球货币市场基金(MMF)的重要枢纽,2021年第一季度的资产管理规模为6070亿欧元。 1本技术说明的作者是RichardStobo。 卢森堡爱尔兰德国法国 英国荷兰瑞士 瑞典西班 牙意大利奥地利挪威丹麦芬兰比利 时列支敦士登 波兰土 耳其捷克共和国 葡萄牙 2本技术说明(TN)涵盖了爱尔兰MBF部门中最大的组成部分,即IF和SPE。TN反映了IF领域的相对重要性和复杂性,以及实质上更高水平的监管和监督监督,TN侧重于IF。TN不涵盖证券行业的其他方面,例如市场中介、二级市场以及清算和结算。 图2.爱尔兰注册的基于市场的金融部门 资料来源:中央银行;和基金组织工作人员。 注:MBF——基于市场的金融部门;IFs——投资基金;MMF——货币市场基金;OFI——其他金融机构;SPE——特殊目的实体;SPV——特殊用途车辆 ;FVC——金融工具公司。 17.该代表团审查了对MBF部门的监督,重点是对IF和基金服务提供商(FSP)的监管和监督方法。特别强调与金融稳定最直接相关的要求。这包括在相关IOSCO原则(例如,原则6、24、25、26、27、28)的基础上,授权 、持续监管、估值、流动性、杠杆和基金资产的隔离和保管3;其他相关的近期IOSCO标准;4分析可能源于与金融部门其他领域的相互关联的脆弱性。访问团还评估了爱尔兰为监测MBF活动引起的系统性风险所做的安排。 3除其他外,这些包括监管机构识别、监测、减轻和管理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监管系统需要为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治理、组织和运营行 为制定标准;以及监管机构对对冲基金和/或其经理进行适当监督的重要性。 4例如:集体投资计划估值原则(2013年5月);集体投资计划费用和开支的良好做法(2016年8月);终止投资基金的良好做法(2017年11月) ;和《集体投资计划流动性风险管理建议》(2018年)。 监管和市场结构 A.监管结构 18.中央银行是一个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爱尔兰几乎所有的金融服务部门。中央银行的使命是通过维持货币和金融稳定来服务于公共利益,同时确保金融体系的运作符合消费者和更广泛经济的最大利益。它是一个公共机构,其职能、责任和权力在1942年《爱尔兰中央银行法》(该法)中得到明确界定和规定。除了在授权(许可)、监督、执行和监管政策制定方面的监管职责外,中央银行还是爱尔兰的宏观审慎当局。因此,它监控金融稳定风险并实施政策 以减轻这些风险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影响。它也是欧洲单一决议机制框架下的国家决议机构。 19.中央银行由一个委员会领导,负责确保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能得到妥善履行。该委员会由中央银行行长和两名副行长、财政部秘书长和至少六名但不超过八名由财政部长(部长)任命的其他成员组成。目前有六名任命的成员。相关立法规定了总督可能被免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