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基金业务迎来新规,第三支柱建设有望再落一子。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对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管理人、销售机构、可投资产品及各方职责做出要求。《规定》要求基金产品涵盖养老目标基金,同时通过费用优惠进一步让利客户。同时,应对个人养老金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设置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豁免申购限制、豁免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等机制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此外,《规定》还设置了参与门槛,要求基金销售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良好,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同时,要求与基金行业平台完成联网测试;规定的其他条件。我们建议关注公募基金是个人养老金可投资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的发布为养老第三支柱制度建设再落一子奠定基础。短期来看,我们仍坚持此前的判断,即政策的推动力度是影响个人养老金规模的关键因素;长期来看,随着制度逐步完善、税优政策持续推动及投资者教育成效显现,个人养老金有望实现逐步放量。整体来看,《规定》利好“含基量”高、代销能力占优的头部券商,推荐广发证券、东方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H)及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