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讨论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提出的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要求。这些提议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其中金融提供者支付公司欠其供应商的款项,公司同意在与供应商付款相同的日期或之后的日期向融资提供方付款,并且与相关发票付款到期日相比,公司获得了延长付款期限或供应商受益于提前付款期限。这些提议在IAS 7中引入了新的披露目标,要求公司提供有关其供应商融资安排的信息,使用户能够评估这些安排对公司负债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虽然现有IFRS准则要求透明度,但提案对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提供用户所需的信息。公司可能需要开始整理额外信息以满足拟议的新披露要求。董事会尚未提出生效日期,但允许提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