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发布《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规定了在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区内加工业务,有关加工产品出区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等事项。海口海关随后发布《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海关实施暂行办法》,对《暂行办法》中部分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政策要点包括适用主体、出区内销税务处理、加工增值率计算、申报程序和例外情形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进口关税政策,但需要准确核算、如实申报出区内销货物的加工增值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海关将根据风险分析对企业申报的加工增值比例和价格、归类、原产地等涉税要素进行抽查审核。该政策的实施对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先行试点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