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税务总监黄宝琪认为,澳门在税务上可以激励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澳门税制简单,税率较邻近地区具有竞争力。澳门特区政府推出针对性的税务优惠,如对创新科技业务研发的开支提供额外的税务扣减,最高可获1,500万澳门元的总扣减。此外,财政局推出《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为本地从事科技创新业务的所得补充税A组纳税人为对象,可获豁免缴纳三年的所得补充税,另外也享有包括职业税、印花税及房屋税的税务优惠。对于初创企业,只要主动向财政局申请并能提供经会计师或核数师签名及核实账目,便可以成为所得补充税A组纳税人。此外,为满足条件的基金提供如税额宽减的优惠,或推动基金能透过现时澳门的避免双重征税网络来减轻他们的税负等,都有助吸引投资人进场。人才配备与新产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澳门可以考虑先从外面引进金融人才储备计划,一边把产业做起来,一边培养本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