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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4-04-29财报-
北京利尔: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04月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继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4,354,329.02 294,379,326.57 4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0,394,819.76 39,737,963.51 5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2,158,567.46 39,120,608.53 3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452,684.40 67,119,373.06 -128.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1 0.074 36.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1 0.074 36.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 1.99% 0.1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59,394,665.07 3,604,817,825.82 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17,625,640.80 2,756,981,522.34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441.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30,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63,154.3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880,455.47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4,800.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30,679.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037.18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合计 8,236,252.3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0,00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赵继增 境内自然人 31.04% 186,041,936 169,298,162 质押 26,325,000 李胜男 境内自然人 6.37% 38,181,307 38,181,307 质押 15,200,000 牛俊高 境内自然人 6.03% 36,141,904 31,804,876 张广智 境内自然人 5.01% 30,025,038 30,025,038 李苗春 境内自然人 4.67% 27,965,540 22,931,742 赵世杰 境内自然人 2.02% 12,086,800 10,636,384 李雅君 境内自然人 1.89% 11,336,528 11,336,528 郝不景 境内自然人 1.86% 11,142,296 10,949,220 王生 境内自然人 1.63% 9,761,882 9,761,882 汪正峰 境内自然人 1.39% 8,342,262 8,342,26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赵继增 16,743,774 人民币普通股 16,743,77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5,189,181 人民币普通股 5,189,181 李苗春 5,033,798 人民币普通股 5,033,798 牛俊高 4,337,028 人民币普通股 4,337,028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04,415 人民币普通股 3,404,415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94,830 人民币普通股 2,794,830 陈志伟 2,744,777 人民币普通股 2,744,777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2,416,307 人民币普通股 2,416,30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基金-招商银行-国联安-弘尚资产成长精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 2,3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30,000 招行银行-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67,836 人民币普通股 2,267,83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李雅君与王生为夫妻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28.36%,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降低42.95%,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支付金额较大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28.0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降低40.87%,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降低34.38%,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去年奖金所致。 6、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30.24%,主要系报告期内辽宁金宏提取安全生产费所致。 7、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0.76%,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耗材管理”商业模式取得重大突破,2014年1月27日公司与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炼钢系统耐火材料全线独家整体承包协议及其他大额订单增加,销售规模扩大,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8、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38.95%,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63.84%,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辽宁金宏附加税金额较大所致。 10、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8.7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11、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0.23%,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规模增加及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35.91%,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去年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金额较大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104.26%,主要系报告期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4.11%,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51.98%,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及毛利率提升所致。 16、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降低82.8%,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往来款金额较大所致。 1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00.91%,主要系报告期采购付款金额增加较多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1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83.70%,主要系报告期发放去年度提取奖金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19、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长106.18%,主要系报告期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款增加较多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降低128.98%,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付款金额增加、支付薪酬增加、支付税费增加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21、收回投资所收到现金:报告期金额为6.48亿元,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2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51.35%,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建设项目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2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金额为3.9亿元,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金额为 261,244,137.53元,去年同期为 -1,322,343.92 元,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及新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5、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2.92%,主要系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26、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91.75%,主要系子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所致。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降低100.81%,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支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付利息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李胜男 本人以所持有的辽宁金宏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认购的北京利尔股份按如下条件分批解除锁定:(1)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帐户之日,下同)起满12个月,且审计机构对金宏矿业2013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北京利尔股份数量的20%;(2)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且审计机构对金宏矿业2014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北京利尔股份数量的20%;(3)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且审计机构对金宏矿业2015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北京利尔股份数量的30%;(4)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48个月,且审计机构对金宏矿业2016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北京利尔股份数量的30%。在利润承诺期内,如金宏矿业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本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之约定进行补偿。该年度实际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应扣除当年股份补偿数;不足扣减的,当年不解除锁定。 2013年05月17日 2013年8月6日-2017年8月5日 严格遵守了承诺 王生 本人以持有的辽宁中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认购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帐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012年12月10日 2013年8月6日-2014年8月5日 严格遵守了承诺 李雅君 本人以持有的辽宁中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013年8月6严格遵守了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8 股权所认购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该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