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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行业2015年日常报告:三板改革推进资本市场构建,券商将直接受益

金融2015-11-22徐飞国金证券秋***
证券业行业2015年日常报告:三板改革推进资本市场构建,券商将直接受益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徐飞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5110001 xufei@gjzq.com.cn 三板改革推进资本市场构建,券商将直接受益 事件  11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发展。 评论  《意见》明确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立市场地位,加快新三板改革,对于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截至11月20日,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4239家,总股本达2351亿股。  《意见》提出将研究推出新三板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并建立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对接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有机联系,形成企业融资平台发展闭环,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 《意见》提出新三板内部实行分层机制,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再逐步完善层次结构。建立内部分层机制,分类监管,不同层级公司有序流动,同时方便投资者选择。  《意见》大大增强新三板市场融资功能,丰富完善便捷、灵活投融资体制。提出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限制;加快推进储架发行制和授权发行制;公司可自主决定再融资发行时点和方式,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发展适合中小微企业债券品种等。  《意见》大力发展和培育机构投资者队伍,将提升三板市场交易流动性和市场活力。研究制定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公司指引;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开发相应私募基金产品;推动将新三板公司纳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范围等。  《意见》鼓励券商建立适应新三板特点业务体系,培育提供挂牌、融资、并购、做市等全链条服务模式,支持券商设立专业子公司统筹开展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不受同业竞争限制。 投资建议  新三板改革推进,券商投行、直投、资管、自营、经纪等业务均将受益;后续科创板、战略新兴板、注册制的推出,将进一步促进券商业绩增长。  个股推荐具有区域性优势资源东吴、西南、长江;次新股、流通市值小东方、东兴;投行实力强国信、广发。  同时,转板机制施行也将有利于鲁信创投等创投类公司。 证券研究报告 2015年11月22日 证券业行业2015年日常报告 评级:增持 维持评级 行业点评 行业点评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图表1:2015年券商新三板业务统计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序号证券公司挂牌家数待挂牌家数待审查家数1申万宏源1988602安信证券1173523广发证券995144国信证券985295国泰君安948436招商证券835337东吴证券76-398东北证券681329长江证券6713110西南证券6441411国金证券5731712海通证券57-1013光大证券5582414中信证券5422115东兴证券5311216兴业证券5251017方正证券4811918国海证券371619西部证券3462320华泰证券322921太平洋3211422国元证券28-1423东方证券203524山西证券1824合计1,54175535 行业点评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长期竞争力评级的说明: 长期竞争力评级着重于企业基本面,评判未来两年后公司综合竞争力与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均值比较结果。 公司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20%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5%-20%; 中性: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变动幅度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下跌幅度在5%以下。 行业投资评级的说明: 增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5%以上; 持有: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变动幅度相对大盘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下跌幅度超过大盘在 5%以上。 行业点评 - 4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上海 北京 深圳 电话:021-60753903 传真:021-61038200 邮箱:researchsh@gjzq.com.cn 邮编:201204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 紫竹国际大厦7楼 电话:010-66216979 传真:010-66216793 邮箱:researchbj@gjzq.com.cn 邮编:100053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长椿街3号4 层 电话:0755-83831378 传真:0755-83830558 邮箱:researchsz@gjzq.com.cn 邮编:518000 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 时代金融中心7BD 特别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版权归“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经过书面授权的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产生基于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对由于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国金证券不作出任何担保。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能会随时调整。 客户应当考虑到国金证券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而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本报告亦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邀请。 证券研究报告是用于服务机构投资者和投资顾问的专业产品,使用时必须经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国金证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报告本身、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也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国金证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国金证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反映编写分析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故本报告所载观点可能与其他类似研究报告的观点及市场实际情况不一致,且收件人亦不会因为收到本报告而成为国金证券的客户。 本报告仅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客户使用;非国金证券客户擅自使用国金证券研究报告进行投资,遭受任何损失,国金证券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