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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指导意见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推进

公用事业2015-10-19卢日鑫东方证券清***
环保行业:指导意见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推进

HeaderTable_User 1080074113 964968477 HeaderTable_Industry 13021100 看好 investRatingChange.same 173833674 动态跟踪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行业·证券研究报告】 事件: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核心观点 明确工作目标,推进力度有望超预期: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预计全国覆盖范围将超过约为3万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将会使规划、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多方长期受益,整体市场空间超万亿;从2015年起,全国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预计随着政策和建设力度的不断升温,除公布的首批16个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外,其余城市也将陆续开始海绵城市建设,辐射面将更加广泛,预计各地海绵城市项目的招投标也将加速展开。 以“效”考核,强化合同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并按效付费:2015年7月住建部已颁布《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将付费与处理效果深度绑定,改变原有的“重工程,轻效果”的建设模式,最大程度的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并可避免招投标过程中的“恶性低价”竞争,保障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直接利好技术能力强,资金实力雄厚的环保工程、市政园林等公司。 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多种金融支持手段:区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明确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盈利形式,为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扫清障碍,并鼓励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直接利好工程总包商;地方政府优先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再加上金融机构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信贷支持,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这将改变传统意义上的市政项目建设带来大量的应收账款的问题,并通过PPP模式将企业与政府绑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海绵城市建设是系统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运营维护涉及到多部门多领域。我们建议前期关注城市规划类企业,中期关注市政施工、园林生态类企业,后期关注污水处理和市政设施运维企业。其中城市规划类企业主要关注其竞标海绵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参与PPP项目公司的能力。 主要关注受益标的有*ST华赛(000068,未评级)、苏交科(300284,未评级)、聚光科技(300203,未评级)和环能科技(300425,未评级)。 风险提示 “海绵城市”项目审批建设进度低于预期。 指导意见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推进 环保行业 行业评级 看好 中性 看淡 (维持) 国家/地区 中国/A股 行业 环保 报告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19日 行业表现 资料来源:WIND 证券分析师 卢日鑫 021-63325888*6118 lurixi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115040003 联系人 林清华 021-63325888*6101 linqinghua@orientsec.com.cn 相关报告 海绵城市 2015-10-14 -43%0%43%86%128%171%14/1014/1114/1215/0115/0215/0315/0415/0515/0615/0715/0815/09环保沪深300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的涨跌幅为基准;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 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 —— 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 —— 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e_Address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联系人: 王骏飞 电话: 021-63325888*1131 传真: 021-63326786 网址: www.dfzq.com.cn Email: wangjunfei@orientsec.com.cn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研究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备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