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监局正式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旨在应对双低利率环境下的支付管理挑战,防范利率波动风险。2025年12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多数公司已提前应对,2027年1月实施,设3年过渡期,过渡期后未达标将采取监管措施。核心目标为期限结构、成本收益、流动性匹配;监管指标设最低标准,监测指标设差异化预警区间。
新规更合理引导行业,对保险资金运用影响不大,行业已提前应对,配置节奏不会发生大幅变化。高股息资产为险资中长期关注策略,无需因新规无脑配置,将在股息率合适时择机配置。监管指标如利率风险对冲率、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等已引导行业向更稳健的方向发展。
报告重点分析了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在监管指标方面的细节。人身险公司关注利率风险对冲率、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和净投资收益覆盖率,财产险公司关注沉淀资金覆盖率、收入覆盖率和流动性覆盖率。这些指标旨在引导保险资金配置更合理,防范风险。
行业整体在监管指标方面已基本达标,如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要求不低于100%,行业达标率高。但净投资收益覆盖率方面行业有一定压力,上市险企平均净投资收益率3.2%,保证成本约2.8%。财产险公司沉淀资金覆盖率要求高于100%,引导配置长久期资产。
需注意新规过渡期后未达标将采取监管措施,虽然行业已提前应对,但配置节奏可能受影响。高股息资产配置需结合股息率择机进行,不可盲目跟风。监管指标的实施可能对部分险企的资产配置策略产生调整压力,需关注指标达标的动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