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中国债券市场在完善体制机制、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推进对外开放和加强风险管控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债券市场体制机制
- 规范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沪深交易所发布指引,完善监管处理原则、量罚认定、加重/减轻处理情形,并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提出更严格监管要求,增强规则完备性和透明度。
- 完善存续期募集资金管理:沪深北交易所发布指南,要求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规范闲置资金使用和用途变更,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统一跨市场监管标准。
- 优化企业注册发行管理: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简化企业分类,统一注册模式,规范资金用途,完善发行机制,大幅提升发行效率,激活基础层债券市场活力。
- 北交所推出私募公司债:北交所发布挂牌规则及配套指引,正式推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补齐债券业务短板,丰富产品体系,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 优化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规则: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激励优质担保品融资,标准化回购期限,调整折算比例,新增集中度、信息披露等要求,拓宽机构融资渠道,提升市场流动性。
二、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领域债券扩容
- 优化专项债券发行规则:沪深北交易所发布指引,明确专项品种债券资金“专款专用”,禁止用于“拿地”,强化对“硬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化绿色项目认定和乡村振兴主体认定。
- 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债券发行:沪深北交易所推出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系统性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证监会发布意见支持创业板公司发行科创债。
- 支持乡村振兴债券发行:人民银行发布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绿色等专项金融债券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再融资用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
- 支持消费领域企业债券发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REITs。
三、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 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税收优惠:财政部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 合格境外投资者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公告,正式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提升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四、推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
- 支持评级行业走出去:国务院发布规定,支持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上海市发布意见,支持评级行业对接国际标准,为境外和境内资产管理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
- 推动评级行业提升评级质量: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征信工作会议,要求统筹加强征信产品多元供给、征信机构动态管理、信用评级公信力建设;全国信用评级行业自律座谈会召开,着力加强信用评级机构能力建设。
五、加强债券市场风险管控
- 规范国有企业境外债券管理:河南省发布管理办法,严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发行一年期及以下境外债券,要求企业定期研判债券风险,启动应急预案。
- 顶层立法确立违约处置原则: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首次在顶层立法层面确立了金融风险处置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原则,为债券违约的司法处置提供了根本性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