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基因治疗药品(GTMPs)近年来发展迅速,涵盖多种类别,具有高度创新性,但不同类别间的风险特征与控制要求差异显著。明确其范围并进行科学归类,对制定技术要求、规范引导研发及鼓励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指导原则定义GTMPs为借助核酸(DNA、RNA)或病毒/非病毒载体导入外源基因序列,或使用核酸酶/蛋白特异性改变人体基因序列/调控基因表达,实现预期用途的药品。不包括预防用疫苗和化学合成寡核苷酸药物。
二、基因治疗药品的范围与归类
- 范围:GTMPs通过核酸分子、核酸酶或两者组合,经物理/化学或非微生物载体介导进入体内发挥作用。不包括预防用疫苗和化学合成寡核苷酸药物。
- 归类:
- 非微生物载体类:活性成分仅由核酸分子(如质粒DNA、mRNA)或核酸酶(如TALEN、CRISPR-Cas系统)组成,或以核酸/核酸酶形式装载于非微生物载体(如LNP、VLP)中。
- 微生物载体类:通过基因工程改造的病毒(如腺病毒、慢病毒)或非病毒微生物(如沙门氏菌)载体递送核酸,包括病毒载体类(如腺相关病毒、慢病毒)和非病毒微生物载体类(如沙门氏菌)。
三、划分原则
- 物质基础及活性成分:以活性成分类型为主,结合递送载体是否为微生物进行归类。
- 核酸分子/核酸酶独立或整合于非微生物载体:非微生物载体类。
- 核酸酶/蛋白组合或装载于非微生物载体:核酸蛋白复合物类。
- 微生物载体携带核酸:微生物载体类(病毒载体类/非病毒微生物载体类)。
- 溶瘤病毒/溶瘤菌(病毒/活菌组分兼具活性成分与递送功能):微生物载体类。
- 生产工艺:以生物技术制备的核酸/核酸酶为活性成分,或采用生物技术制备的递送载体(如病毒、细菌、细胞外囊泡)递送活性成分的药品均属GTMPs。
- 作用机制:GTMPs通过改变基因序列(如添加、删除、突变)或调控基因表达(如补充、敲低、激活、沉默)发挥生物学活性,常见机制包括:
- 基因序列编辑(如单基因遗传病治疗重组腺相关病毒载体)。
- 基因表达调控(外源基因补充、敲低、激活、沉默)。
- 调节微环境(如溶瘤病毒/溶瘤菌选择性感染肿瘤细胞并表达外源基因)。
- 激活特异性免疫反应(如新生抗原mRNA类药品)。
- 其他说明:
- in vivoCAR-T(活性成分为递送载体递送的核酸序列,通过体内产生嵌合抗原受体细胞发挥作用):GTMPs。
- 以无核细胞(如红细胞)为载体,活性成分为核酸/核酸酶的药品:非微生物载体类。
- 新生抗原类药品(活性成分可为新生抗原核酸或病毒载体递送的新生抗原核酸):GTMPs。
- 复杂情形或新技术发展情况:鼓励研发者/申请人就类别归属与审评机构沟通。
四、参考文献
列出9项国内外相关法规与指南,包括WHO、EMA、FDA等机构对GTMPs分类与监管的要求,以及中国NMPA CDE发布的多项技术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