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对欧盟汽车制造商的负面影响: 当前提案中的“可信ICT供应链框架”对欧盟汽车制造商存在不公平的监管负担,导致其处于与非欧盟竞争对手的不平等竞争地位。提案要求欧盟制造商遵守严格的ICT供应链安全要求,而出口到欧盟的非欧盟制造商则无需承担同等义务,这将对欧盟汽车制造业造成严重打击,并可能导致制造业进一步流失。
- 对风险评估过程的担忧: 提案缺乏对行业参与的有效机制,导致风险评估过程可能过于政治化,而缺乏技术性和现实性。汽车制造商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经验,能够为风险评估提供宝贵的见解,因此提案应确保行业在风险评估过程中的参与。
- 对风险管理的担忧: 提案中的风险管理制度过于简单化,缺乏渐进式和比例原则。提案赋予委员会广泛的权力来采取禁止性措施,而未建立明确的措施层级、程序保障或结构化的升级流程,这可能导致禁止性措施过早地被采用,而未充分考虑和评估较不严格的缓解措施。
- 对高风险供应商识别过程的担忧: 提案中的高风险供应商识别机制过于简单化,主要依赖于供应商的来源国或其与高风险第三国的联系,而未充分考虑供应商已实施的缓解措施。这可能导致将已实施有效缓解措施的供应商错误地指定为高风险供应商,从而损害其声誉和商业利益。
- 对框架范围的担忧: 提案中的“可信ICT供应链框架”的适用范围过于广泛,涵盖了与产品功能相关的要素,而不仅仅是核心业务活动。这可能导致与现有的产品安全法规重叠,并造成法律不确定性和执行混乱。
关键数据
- 欧盟汽车行业雇佣了1360万人,占欧盟所有就业岗位的6.9%。
- 欧盟制造业工作岗位中有8.1%位于汽车行业,约为250万个。
- 汽车为欧洲主要市场的政府带来了4147亿欧元税款。
- 欧盟汽车行业贸易顺差为939亿欧元。
- 汽车行业产生的营业额占欧盟GDP的8%以上。
- 汽车行业每年研发投资达846亿欧元,是欧盟最大的私营创新贡献者,占欧盟总研发投资的34%。
研究结论
- 欧盟应豁免在欧盟境内进行制造活动的实体(包括汽车制造商)免于“可信ICT供应链框架”的适用范围。
- 提案应确保行业在风险评估过程中的参与,包括咨询机制,允许相关利益相关者在最终确定建议之前提供证据、技术分析和缓解视角。
- 提案应建立渐进式和比例原则的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委员会在禁止性措施之前首先评估是否可以通过较不严格的缓解措施来充分解决已识别的风险。
- 提案中的高风险供应商识别机制应明确排除已实施有效缓解措施的供应商,并要求在正式指定为高风险供应商之前验证供应商已实施的缓解措施。
- “可信ICT供应链框架”的适用范围应仅限于实体的核心业务活动,排除其辅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