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
政策背景:2025年起,国家扩大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改支持范围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等领域,聚焦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设备,并简化审批流程。
申报要点:项目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申报条件:支持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升级,电子信息、安全生产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为在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国债支持比例≤15%,建设进度≤80%,立项、环评等前期要件完备,无违法、重大安全处罚记录。
申报注意事项及准备:项目库储备需包含在建、新开工、改造类项目;线下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等。
申报流程:属地初审→州级上报→省级评审→国家终审。
“一票否决”情形:失信名单、材料造假或重复申报、已完工或投资完成超80%、涉及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
咨询电话:州工信局0743-8222486。
二、续贷工作
政策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
主要内容:支持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还款意愿强的企业续贷,无不良行为。
适用对象:贷款到期有融资需求且临时资金困难的企业;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比照小微企业续贷要求提供支持。
申请材料:以金融机构具体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州政府办普惠金融科0743-8711893。
三、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政策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
支持措施: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费率从省定2%下调至原则上不超过1%,县域特色产业、科技型企业、民营小区受灾户担保费率下调至0.5%/年。
政策依据:《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财金〔2025〕11号)。
申请途径: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商业银行申请。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章程、股东身份证明、征信报告、财务报表等。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四、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
适用对象: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6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支持措施:对涉农贷款、小微贷款进行支持,期限3个月、6个月、1年,利率1.2%、1.4%、1.5%,可展期2次。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25〕12号)。
申请途径:当地人民银行办理。
申请材料:书面申请、经营财务状况指标表、再贷款业务审批表、质押品清单等。
主管部门:人民银行。
五、提升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服务质效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十部门关于提升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湘银发〔2024〕49号)。
适用对象:民营经济市场主体。
支持措施:推行“三张清单”,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支持供应链融资、动产抵质押融资;加大上市培育。
申报流程:金融机构网点柜台或线上申请,发债、上市需向州政府办咨询。
咨询电话: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0743-8224753。
六、银税互动
政策依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银监局转发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湘国税发〔2015〕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 知》(税总办发〔2020〕10号)。
主要内容:以纳税信息为基础综合评价,提供线上化信用贷款。
适用对象:纳税信用M级(含)以上企业;疫情严重地区可扩至C级。
申请途径:客户申请,银行获授权查询纳税信息后审批。
申请材料:以金融机构具体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州政府办普惠金融科0743-8711893。
七、两民贷款贴息政策
适用对象:省民宗委认定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
支持措施:贴息率≤贷款本金2.88%,单户年度贴息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湖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湘财金〔2024〕7号)。
申请途径:向注册登记地县级民宗部门申报。
申请材料:贴息资金申请表、贷款合同、凭证等。
主管部门:民宗部门、财政部门。
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
支持措施:财政贴息贷款实际利率50%;个人贷款额度≤30万元,期限≤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400万元(新招用人数不足3人≤300万元),期限≤2年。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湘银发〔2025〕47号)。
申请途径: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或线上平台申请。
申请材料:个人需身份证明、身份证、申请表、营业执照等;小微企业需申请表、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
九、“潇湘财银贷”风险补偿政策
适用对象:“白名单”企业。
支持措施:单户信用贷款额度≤500万元,超额部分不予补偿。
政策依据:《湖南省“潇湘财银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湘财金〔2024〕23号)。
申请途径:“潇湘财银贷”风险补偿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根据要求提供资料。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十、湘西州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政策
适用对象:州内产业园区企业、工业企业和文旅产业项目。
支持措施:“1+X+N”投资架构,母基金30%直投,70%设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直投单户≤1000万元,重点支持生态文化旅游、酒业、中医药等11条产业链。
政策依据:《湘西州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州政办发〔2025〕4号)。
申请途径: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根据要求提供资料。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