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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点评:加强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对利率方向无影响

2017-09-04董德志、赵婧、李智能国信证券罗***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点评:加强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对利率方向无影响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全球视野 本土智慧 固定收益研究 Page 1 [Table_KeyInfo] 证券研究报告—动态报告/固定收益快评 固定收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点评 2017年09月03日 加强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对利率方向无影响 证券分析师: 董德志 021-60933158 dongdz@guosen.com.cn 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0980513100001 证券分析师: 赵婧 0755-22940745 zhaojing@guosen.com.cn 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0980513080004 证券分析师: 李智能 0755-22940456 lizn@guosen.com.cn 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0980516060001 事项: 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新规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评论: 1、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本变动不多,部分限制略有放松。 今年3月底,证监会曾就《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本变动不多,部分限制略有放松。比如货币市场基金特别规定部分:流动性资产投资限制由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放宽为10%。 另外,正式版本关于货币基金信用债投资比例限制的说法进行了一定的调整。由原来《征求意见稿》中信用类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40%,转变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正式版本,对货币基金信用债投资比例,特别是同业存单及同业存款的投资方面,根据发行人类型进行了区分。 2、《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以加强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为核心,对现有开放式基金的监管规则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修订。 2015年以来,股市及债市发生了一些不同于过往的情形,同时委外资金大量涌入公募基金,这些新的形势对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证监会此次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涉及管理人内控,产品设计、投资交易限制、申购赎回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信息披露、货币市场基金特别规定和监督管理八章,对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3、新规的重要规定如下: (1)以流通股为切入点,提高公募基金持股集中度比例限制。在原有基金“双十比例”投资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作出 15%的上限要求。对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做出 30%的上限规定。 (2)明确开放式基金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上限,单只开放式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3)强化投资者集中度管理。对单一投资者占比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50%的情况,要求采用发起式、封闭式或者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全球视野 本土智慧 Page 2 定期封闭、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披露单一持有人占比超过 20%的情况。 (4)对基金申购与赎回,特别是赎回方面的巨额赎回进行了更明确的管控。 (5)对货币基金设定比普通公募基金更为严格的流动性指标限制,比如: a、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50%情形,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对基金持有的组合资产进行会计核算、80%以上的基金资产需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b、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c、根据基金持有人的集中度,对投资组合资产的剩余期限管控。 4、新规的影响如下: (1)整体来看,《新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募基金规模扩张的速度,与今年加强金融监管的大原则匹配。 (2)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更全面的规定也限制了过度竞争,有利于整体行业更持久的发展。 (3)考虑到《新规》有6个月的缓冲期,预计对整体利率方向无影响。 (4)在缓冲期过后,货币基金对低等级、长久期、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比例下降,在宏观经济变量变动不大的假设下,1年期以内期限结构将增陡,等级间利差将拉大。 相关研究报告 《交易所新发公司债质押门槛拟收紧,但无碍做多》——2017-03-22 《中国结算《新规》难以对市场产生冲击》——2016-07-08 《中证登新规明显低于市场预期,后期交易所债券质押不用悲观》 ——2015-11-26 国信证券投资评级 类别 级别 定义 股票 投资评级 买入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优于市场指数20%以上 增持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优于市场指数10%-20%之间 中性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介于市场指数 ±10%之间 卖出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市场指数10%以上 行业 投资评级 超配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优于市场指数10%以上 中性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介于市场指数 ±10%之间 低配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弱于市场指数10%以上 分析师承诺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本人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全球视野 本土智慧 Page 3 风险提示 本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仅供我公司客户使用。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或传播。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将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但不保证及时公开发布。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服务费用的活动。 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