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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6-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2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凤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过宁一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61571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33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8第六节重要事项...................................................5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2第十节财务报告...................................................6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文。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咨询设计业务。工程咨询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从投资决策到建设实施及运营维护全过程、专业化的智力服务,包括投资咨询、规划研究、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试验检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具有高知识密集、高价值创造等特征,对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和赋能作用。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2023年基础设施投资整体保持平稳,作为投资端的主要拉动项,全年全国增长5.9%。 2023年,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要推动投资跑出加速度,投资规划主要聚焦“十四五”规划和102项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表明基建“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依然是2023年宏观经济的主线政策。1月,国家发改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加大相关领域投入;3月,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重点支持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7月,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下,基建投资仍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二)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影响 1、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高位运行 近三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高位运行,2023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完善,全国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万亿元,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7000公里。2024年2月28日,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交通运输部将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2、新基建与数字经济共同推动智慧交通技术快速发展 2020年以来,全国范围内“新基建”投资开始持续加快布局,随着大城市“1小时交通圈”、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工程、智慧交通、生态环保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将成为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2021年9月,《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列为主线,着力推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提出到2025年,打造一批交通新基建重点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应用场景。《行动方案》提出以智慧交通为大方向的七大建设行动,包括智慧公路建设行动、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交通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等等。 2023年9月,交通运输部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自2024年6月起,新开工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应提交BIM设计成果,鼓励其他项目应用BIM设计技术,到2027年公路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构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等三套模型、一套数据。加大智慧交通、智慧检测领域投入,智慧交通领域从现有的规划设计向EPC、全过程方向发展,从单点单线交通向智慧园区、车联网、智慧城市发展已经成为行业发展共识。 在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多项政策的推动下,高速公路智能化、智慧化成为当下公路运输的主要发展方向。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2020年,我国智能交通市场总规模由420亿元增至1658亿元,年化增长率近20%。预计到2026年,智能交通行业市场规模将突破4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在16%左右。交通设计咨询行业将在智能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智能交通项目总承包、智能停车和智能公交系统、智能交通的系统集成、检验检测等领域持续获得业务机会并使之成为其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将不断在宏观调控中谋定方位,苦练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把握趋势机会,实现整体高质量发展。 3、新一轮旧城改造兴起,工程设计公司有望受益 202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城中村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兼具农村和城市的双重特征,城中村改造是超大、特大城市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难题,推进超大特大城中村改造有助于改造城中村居民生活条件,优化居民居住环境,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位于产业链上的设计类企业将在此次改造中受益,获得业务新机会和盈利点。 4、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房建设稳步推进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本次会议肯定上半年经济运行态势,同时指出存在“新的困难挑战”;房地产方面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 2024年2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对外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科学编制2024年、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对保障房建设相关指标进一步细化,再次明确保障房在住房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保障轮候时间等纳入目标管理,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2024年4月30日前、2025年3月31日前,各城市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当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有关情况。 2023年12月以来,多省市发布2024年或首批配售型保障房建设目标。继上轮密集公开后,随着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的陆续公布,部分城市2024年保障房建设规模逐步清晰,例如北京将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46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43%,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深圳将筹集保障房10万套,供应分配6.5万套;上海将筹集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等。 2024年3月,国务院在2024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随着房地产政策的相继出台,建筑设计行业也将在该领域迎来市场机遇。 5、国家积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部署,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国务院在2024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优化经济布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我国城镇化还有很大发展提升空间。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