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ay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中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發布澄清公告,修訂了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中的若干誤述。修訂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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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集中風險:全年業績公告第25頁第二段指出,本集團存在信貸集中風險,原因是應收貸款總額約20,600,000港元的81%乃結欠自兩名獨立第三方。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五大借款人的應收貸款賬面總值約為24,3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度為27,4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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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附屬公司非控股股東之款項及租賃負債:全年業績公告第37頁第四段澄清,應付附屬公司非控股股東之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須按要求償還。租賃負債所應用的加權平均承租人增量借貸年利率介乎2.98%至5.60%(二零二四年度為年利率介乎2.98%至5.88%)。
除上述修訂外,全年業績公告所載之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公告由本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薛家麟先生代表董事會發布,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當時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薛家麟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及薛濟匡先生;非執行董事吳惠群博士、陳烱材先生及黃新發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國雲先生、朱瑾沛先生及冼翠碧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