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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益方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15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88382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1,686.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32,883.85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286,179.15万元。2025年度,公司多个核心临床项目已进入关键阶段,研发投入维持在较高水平。基于整体研发进展,公司本期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尚无法覆盖各项成本及费用,导致2025年度出现亏损,但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创新药研发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目前除两款已上市的对外授权产品外,其余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或临床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尚未实现销售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目前公司对外授权的贝福替尼、格索雷塞两款产品已获批上市,随着临床研发和商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公司将获得里程碑付款和销售分成,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新药研发包括药物的新药发现、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及上市后研究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药上市后药品的生产及后续的商业化推广也离不开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在研项目,仍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新药研发行业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商业化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新药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等多个复杂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将面临一定的失败风险,无法保证每一个产品达到预期,研发进展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四)经营风险 新药的研发和商业化领域竞争激烈,公司在创新药市场的部分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雄厚的财务及其他资源,更强的技术实力,更灵活的定价和更优的营销策略,以及成功将药物商业化的经验,并可能通过提高其产品品质或降低产品成本以更快适应新技术或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的临床阶段数个产品面临已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产品的竞争。 新药研发成功获批后,还需要经历市场拓展与学术推广,才能够更广泛地被医生和患者所接受。报告期内,除对外授权产品外,公司其余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产品未上市销售。公司暂无商业化销售产品的经验,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团队,该等拟推向市场的产品仍有可能无法取得医生、患者、其他客户和医疗界其他人士的足够认可,医生、患者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产品。对于国内市场,产品上市后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及进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化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费用,将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对于国际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针对创新药产品的监管批准、定价及报销的 法规差别较大。公司可能能够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就新药上市取得监管批准,但上市后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价格管控,导致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委托第三方CMO完成临床及临床前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由于药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药品生产进度和药品质量会受较多因素的影响,若CMO在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环节出现问题,公司将会面临药品供应和质量控制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陆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17,157.89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不满足分红条件。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6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7第五节重要事项............................................................................................................................77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09第八节财务报告..........................................................................................................................110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现阶段营业收入主要源于授权和合作,且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的构成在不同年度存在一定差异,相关收入规模较上年有所变动。 2.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每股收益指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较上年有所减少,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目前公司的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拥有全球知识产权,并与贝达药业、正大天晴、辉瑞、默沙东等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达成业务合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管线的具体内容和研发进度如下: 1、对外授权产品贝福替尼(赛美纳®)(BPI-D0316) 贝福替尼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用于治疗EGFR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贝福替尼的二线治疗适应症为既往使用EGFR抑制剂耐药后产生T790M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贝福替尼的一线治疗适应症为既往未经治疗的EGFR敏感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贝福替尼“适用于既往经EGFR-TKI治疗出现疾病进展,并且伴随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二线治疗适应症)和“拟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一线治疗适应症)均已于2023年获批上市,且其一、二线治疗适应症均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截至目前,贝福替尼拟用于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IB-IIIB(T3N2M0)期NSCLC术后辅助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以及贝福替尼联合MCLA-129治疗EGFR敏感突变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研究正在进行中。 公司在贝福替尼获准开展II期临床试验后,与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的研发和商业化达成了合作,由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针对应用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商业化、制造、使用、市场推广以及销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