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板新规正式落地,全面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从板块定位、上市准入、发行定价、交易机制、日常监管等方面提出八大改革措施,旨在优化创业板新股供给结构,拓宽优质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强化资本市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赋能作用。
- 厘清板块功能定位,构建全类型创新主体服务体系:改革明确放宽准入限制,接纳未盈利创新企业、新型消费与现代服务业优质主体登陆创业板,丰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态,构建覆盖全类型创新主体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创业板首家未盈利企业大普微已成功发行,此次改革通过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有望进一步助力前沿科技等优质未盈利企业打通直接融资通道。
- 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精准赋能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改革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设置两类差异化条件,精准赋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面向新兴产业,设置"市值30亿+收入2亿+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30%"的成长导向型标准;面向未来产业,设置"市值40亿+收入2亿+三年研发投入1亿且占比15%"的研发导向型标准。改革后创业板上市标准体系覆盖面更广,包容性更强。
- 优化新股发行承销机制,引入耐心资本增强定价有效性:改革核心是从“入围博弈”转向“长期定价”。统一高价剔除比例为3%,强化对极端报价行为的约束;试点约定限售方式,向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倾斜配售;提高中小盘股战略配售比例上限,为中小盘新股引进中长期战略股东,缓解解禁抛压,增强创业板新股定价有效性。
-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