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 事件背景: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旨在提升创业板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包容性,推动高质量发展。
- 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
- 目的:更好地服务高增长或高研发投入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
- 标准:
- 新兴产业:预计市值≥30亿元,最近一年营收≥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30%。
- 未来产业:预计市值≥40亿元,最近一年营收≥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15%。
- 影响:
- 降低了对营收的要求,从3亿元降至2亿元,更符合早期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 明确向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和未来产业倾斜,例如新茶饮、潮玩、宠物经济、社区零售、美妆个护、国潮服饰等。
- 支持高研发投入、高技术含量但早期业绩增速不突出的企业,如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
- 建立首次公开发行预先审阅机制:
- 目的:保护优质创新企业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
- 特点:保密性更好,流程衔接高效。
- 优化新股发行承销机制:
- 措施:新增约定限售方式、提高中小盘股战略配售比例上限、统一执行3%的高价剔除比例。
- 影响:引导“长钱长投”,促进合理定价,保护中小投资者,有利于市场价值挖掘。
- 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作用:
- 措施:试点由地方政府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推送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企业信息。
- 影响: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加快审核流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完善融资并购制度:
- 措施: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允许简易程序再融资、支持吸收合并境内上市未满三年的公司、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产品。
- 影响:提升股债融资灵活性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利好次新股。
- 进一步深化投资端改革:
- 措施:引入做市商制度、引入创业板相关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允许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ETF、将创业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优化创业板宽基指数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
- 影响: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提高市场流动性,推动基金投顾行业发展。
- 关键数据:
- 科创板已有62家IPO时未盈利企业上市,占科创板公司总家数(607家)比例为10.21%。
- 创业板指近26周波动率高达27.20%,远高于沪深300、上证指数。
- 创业板上市公司总数1396家,总市值18.87万亿元,是科创板上市公司家数(607家)和总市值(11.15万亿元)的2.30倍和1.69倍。
- 当前A股1519只ETF基金中,通过“创业”关键词搜索出ETF仅有94只,通过“科创”关键词搜索出ETF148只。
- 目前A股9只ETF期权品种中,创业板仅1只(创业板ETF易方达)。
- 研究结论:
- 本次创业板改革将从多个方面推动创业板高质量发展,对创业板形成整体性利好。
- 可适当布局三条主线: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的标的;创业板中的次新股;可能通过做市改善流动性的创业板标的。
风险提示
- 部分政策落地节奏不及预期风险。
- 部分政策效果与理论推演存在偏差的风险。
- 市场环境快速变化,政策适应度下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