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辽宁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9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1.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1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1.9%。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为32.1%。
二、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辽宁省老龄工作体制完成调整,省、市、县级民政部门划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工作职责。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包括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强化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帮扶、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大省等。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并提出审议意见。省政协就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举行远程协商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工作要求。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辽宁省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截至2024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192.1万人。企业年金稳步发展,资产规模达349.6亿元。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共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346.3万个。
(二)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平稳,截至2024年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01.8万人。异地就医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全省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1494.1万人次。
(三)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盘锦市作为试点城市,2024年基金收入1.2亿元,基金支出1.18亿元。
(四)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末,全省城市低保对象24.46万人,其中老年人6.0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9.23万人,其中老年人34.32万人。
四、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增强,截至2024年末,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2421家,床位21.2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56.4%。建成县(市、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93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899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4万个。
(二)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各地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财政支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省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全省老年助餐点发展到769个。截至2024年末,全省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30.7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2.8万人。
(三)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省民政厅等部门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修订出台《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省民政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打出人才“引、育、评、用、留”组合拳。截至2024年末,全省养老机构从业人员2.6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1.64万人。
(五)老年健康服务
老年健康政策进一步健全,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辽宁省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截至2024年末,全省有老年医院17家,63%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沈阳、大连市获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79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六)医养结合工作
截至2024年末,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190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比例超过80%。
五、银发经济
(一)老年用品产品和服务
积极推进老年用品产品和服务发展,9家企业的11项优质老年产品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二)旅游养老
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打造文明优美的游览环境,结合银发群体新需求,研发推广旅游产品新谱系。
(三)养老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等11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奋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辽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摸排养老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养老产业金融服务供给。
六、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全省建设完成完整社区试点40个。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各市新增或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1628辆。截至2024年末,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设无障碍通道147个、无障碍厕位146个、无障碍停车位223个。
(二)老年人社会参与
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托辽宁开放大学建设辽宁老年大学,在各市建设12个辽宁老年大学地市分部。截至2024年末,全省共建立137个老年大学,419个老年学校。
老年文体娱乐事业快速发展,省民政厅指导举办辽宁省首届老年人歌手大赛,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2024年辽宁省老年广场舞大赛等活动。
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开展,全省近100个“老兵宣讲团”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
(三)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省委网信办牵头开展2024年辽宁省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各银行机构持续优化营业网点和手机银行APP适老化改造。
(四)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省老龄委以“浓情敬老,情暖夕阳红”为主题,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省委社会工作部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
(五)老年人权益保障
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加强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多家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发布公益宣传片,向中老年群体普及反诈知识。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全力打击涉老领域经济犯罪,立案侦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