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9697万人,占总人口21.1%;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比15.4%,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2.5%。
二、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 机构改革:民政部整合老龄工作职责,强化综合协调与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由民政部代管。
- 政策文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医养结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向。
-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通过并施行,为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法律保障。
三、老年民生保障
-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参保人数达106643万人。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投资运营规模3.19万亿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先行实施,参保人数超5000万人。
- 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38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异地就医结算取得成效,2023年异地就医2.43亿人次,费用7111.05亿元。
-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49个,参保人数18330.87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34.29万人。基金收入243.63亿元,支出118.56亿元。
- 基本生活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别为663.6万人和3399.7万人,特困人员分别为37.3万人和435.4万人。
四、养老服务体系
- 养老服务供给:修订《“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多地探索利用空置公租房提供养老服务,累计1.3万套。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40.4万个,养老床位823万张。
- 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覆盖。享受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老年人分别为3547.8万人和621.4万人。老年福利资金421.7亿元,养老服务资金223.2亿元。
- 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发布多项标准和规范,指导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开展养老服务信用监管试点,提升服务质量。截至2023年末,具备养老服务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55家,发放有效证书170张。
- 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民政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优化养老服务学科专业结构,2023年全国高校新增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点34个。
五、老年健康服务
-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健全老年健康政策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服务供给,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等专项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13545.7万人。全国共有国家老年医学中心1个、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
- 医养结合:发布《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遴选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全国共有医养结合机构7881家,签约合作关系超过8.7万对。
六、银发经济
- 老年用品产业:发布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遴选推广332项优质产品。推进老年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
- 健康养老产业:遴选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园区等,推动产业发展。
-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修订《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23年版)》,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
- 养老金融:金融监管总局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规模超6万亿元。开展养老理财产品、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推动商业养老金业务发展。
七、老年友好型社会
- 老年宜居环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养老设施。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改造148.28万户。命名999个社区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 老年人社会参与:国家老年大学正式挂牌成立,构建近3000个学习中心。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 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开展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生活体验。
- 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开展全国“敬老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 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安全意识,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违法犯罪。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2023年共组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72万件。
- 国际交流合作:派员参加联合国大会老龄问题开放工作组第13次会议,积极与法国、希腊等国开展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