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 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2.5%。 图12013年-2023年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22013年-2023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32013年-2023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图1-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我国老龄事业发展 (一)顶层设计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老龄工作体制作出部署,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委)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办)改设在民政部,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培养,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等作出部署。 2023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等5方面重点 任务,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面向12类老年人 群体的16项服务项目内容。 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经第十 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文共8章、72条,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新时代加强无障碍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3年末,全国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人数1066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36万人。全国参 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21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66 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792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196万人, 分别增加1214万人和552万人。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人数460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42万人。全国参加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522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7268 万人。 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2023年末,全国有14.17万户企 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144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 3.19万亿元。自2007年开展投资运营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6.26%。 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 (地区)先行实施,截至2023年末,参加人数超过5000万人。 金融监管总局择优确定机构,丰富产品供给,开展个人养老金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3年末,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38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095万人,比上年 增加852万人,增长2.3%。其中,在职职工27099万人,比上年增长1.9%;退休职工9996万人,比上年增长3.7%。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5.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0.2%。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96294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6.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1.1%。 异地就医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2.43亿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 就医1.61亿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1.01亿人次,省外异地就 医0.6亿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8214.36万人次(包括省内异 地就医5196.78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3017.58万人次)。全国普 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7111.05亿元。其中,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2806.51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 4304.54亿元。 3.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制度运行平稳。2023年,49 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8330.87万人,享受待遇 人数134.29万人。2023年基金收入243.63亿元,基金支出118.56 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8080家,护理服务人员30.28 万人。 4.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最低生 活保障对象663.6万人,其中老年人142.4万,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785.9元,比上年增长4.5%;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399.7万人,其中老年人1294.3万,全国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21.3元,比上年增长 6.7%。全国城市特困人员37.3万人,其中老年人23.0万人;全 国农村特困人员435.4万人,其中老年人344.4万。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自然资源部出台《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指导各地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用,统筹保障相关部门土地和空间使用的合理需求,补齐医疗、养老等设施短板。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 《关于印发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106个完整社区试点,指导各地结合试点工作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空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有1.3万套公租房免费用于养老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光荣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光荣院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机构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商务部加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截至2023年末,全国150个试点地 区累计建设便民生活圈3476个,涉及养老、社区餐饮等商业网 点78.8万个,服务居民约6455万人。 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40.4万个, 养老床位合计823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4.1万个,床位517.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58.9%);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3万个,床位305.8万张。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部、体育总局印发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进一步明确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支出责任。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覆盖。 截至2023年末,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3547.8万人,享受 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621.4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98.5 万人,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66.7万人。全国共支出老年福利 资金421.7亿元,养老服务资金223.2亿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 项补贴制度,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947.9万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老年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占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47.2%,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25.5亿元。 3.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升。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各地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2.9万处;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北京、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等5省份开展养老机构信用监管试点;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全面评估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民政部发布《养老机构康复服务规范》等3项行业标准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市场 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修订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截至2023年末,具备养老服务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55家, 发放有效养老服务认证证书170张。 4.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民政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作出部署。教育部优化养老服务学科专业结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高等教育方面,2023年全国高校新增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点34 个,截至2023年末,全国高校共开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 专业点770余个。职业教育方面,现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有智 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15个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相关专业,2023年中职相关专业布点1700余个,高职专科相关专业布点1600余个。继续教育方面,国家开放大学等 33所高校2023年备案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点34个。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中期评估。国家中医药局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中医康复科建设的政策文件,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老年健康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老年健康标准体系,开展《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标准》《医养结合机构 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等标准研制。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强化。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国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项目。把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痴呆防治促进专项行动。加快推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持续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组建老年医学临床研究的协同创新网络,提升老年疾病领域临床研究能力。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中国残联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23年,共有389.6万残疾老年人得到康复服务。 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以“科学健身助力老年健康”为主题,开展2023年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发布2023年老年健康教育科 普视频。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开展2023年中国老年人 健康素养调查。在16个省份深入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项目。积极开展老年健康科普工作,制作“预防老年人跌倒,从防跌倒1234行动开始”系列科普视频。发布《中国高龄老年人 体质指数适宜范围与体重管理指南》以及20项中医治未病干预 指南。中国残联会同中央网信办等17个部门组织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残疾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残疾预防意识。 2023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65周岁及以 上老年人数达13545.7万人。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国家老 年医学中心1个、国家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