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央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简称42号文)及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的解读
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 法律属性明确:42号文全面明确了数字货币、稳定币及虚拟资产在境内的法律属性,延续去年十三部委联合发文定调,明确禁止相关活动,替代了2021年9.24十部委发文。境外主体发行人民币稳定币被明确禁止,与全球主流央行要求一致。
- RWA监管指引: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RWA)为合格境内资产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开了口子,但大部分活动在境内被禁止,境外发行需受境外金融监管部门认可,大概率指向香港。
监管要点
- 资产要求:以境内资产或相关资产权利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禁止六类资产。
- 发行场合:境内大部分禁止,特殊情况需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可能为数字人民币体系);境外可做,发行场所未明确,合规监管角度大概率在境外合规场所,香港适配。
- 服务提供: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 合规要求:KYC、反洗钱、专业系统+专业人员、适当性管理等。
- 监管机构:发改委、外管局、证监会,监管逻辑可沿用外债发行框架,审批更严格。
- 发行机制:备案制,灵活性更强,但要求更高。
投资机会
- 资产提供端:利好有适配资产的公司,如光伏电站,关注晶科科技、协鑫。
- 发行场合:利好合规所,关注hashkey、OSL。
- 中介机构:利好有前期业务资质储备的公司,关注南华期货、国君国际、胜利证券、云锋金融、复星集团(星路科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