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广东东博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博智能”或“公司”)成立于2014年,2017年完成股份制改造,是一家专注于锂电池高端智能制造设备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晓河、张灵娜、黄萌三人,合计控制公司69.56%的表决权。
挂牌资格
公司已取得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批准其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无需中国证监会核准,但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审核同意。
符合挂牌条件
东博智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股票挂牌各项实质性条件,包括:
-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公司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存续满两年,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主营业务明确,拥有持续经营记录,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稳定增长,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治理制度,并已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增资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公司已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国联民生具备担任推荐券商的资格。
公司设立与股权结构
公司由东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过程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均依法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公司股权结构清晰,股东出资真实、充足,合法合规。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经营所需,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定价公允,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主要财产与债权债务
公司拥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主要财产权属关系真实、有效。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情况已披露,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合法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税务与政府补助
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及获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等重大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了多项政府补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并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持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结论
综上所述,东博智能符合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条件,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尚需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