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企业按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计算范围3-类型4和类型9公路运输排放的需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测算方法,提供两种类型的公路货物运输从“油井到车轮”(WTW)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来源于截至2024年最新的可信统计、文献与研究报告,体现接近2024年公路货物运输实际排放水平。
核心观点与适用范围
- 严格遵循GHG Protocol规范,采用“自下而上”方法测算;
- 将公路运输细分为“质量区间+能源类型”维度(柴油、天然气、纯电动),涵盖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货车;
- 适用于企业核算范围3类型4(上游运输)和类型9(下游运输)排放,提供两种排放因子:
- 类型一:单位周转量均值(基于2023年保有量估算,适用于缺乏详细数据场景);
- 类型二:按质量区间和能源类型细分(适用于可拆分数据场景)。
计算方法与模型
- 基于文献能源碳排放因子与能耗数据,结合车辆油耗/电耗、载重量、载货率、空驶率等参数计算;
- 公式涵盖上游排放(WTT)和运行阶段排放(TTW),分别针对柴油、汽油、天然气货车及纯电动货车建立模型。
- 上游排放计算参考零碳实验室其他因子报告,运行阶段排放采用自下而上法,定义单位周转量排放因子(EF_TTW)。
计算结果与合理性检验
- 柴油/汽油货车:分析重型、中型、轻型柴油货车及轻型、微型汽油货车,估算单位周转量排放因子均值(表1);
- 天然气货车:提供不同质量区间的天然气货车排放因子;
- 纯电动货车:考虑充电效率(d)和电网排放因子(EF_E),计算公式为
EF_EE = EC_E * EF_E * d;
- 冷链货车:参考GLEC框架,增加温度控制碳排放系数(轻型+15%,重型+12%)。
- 合理性检验通过交叉比对UK Defra、GLEC等数据源,确认结果在合理范围内,优先推荐本文数据(因更贴近中国实际情况)。
研究结论与未来计划
- 推荐排放因子默认值,适用于企业核算与报告;
- 未来计划通过反馈机制、样本量扩大、数据频率提升等方式持续优化,并纳入氢燃料电池等新兴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