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整体情况和主要特点
RCEP由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自由贸易伙伴共同推动达成,历经8年31轮谈判,最终于2020年签署,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RCEP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其体量超过欧盟、CPTPP和USMCA等,涵盖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为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强大动力。RCEP整合了区域内多个“10+1”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已有的多边自由贸易伙伴关系,通过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新技术推动海关便利化、负面清单推动投资自由化等措施,优化和整合区域内经贸规则。RCEP实现了高质量和包容性的统一,货物贸易最终零关税的产品数量将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总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10+1”自由贸易协定,并纳入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同时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差别待遇,满足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加强能力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
RCEP重要意义与作用
RCEP的建成是我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将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巨大助力。RCEP将成为新时期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进一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往来,优化对外贸易和投资布局,不断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接轨,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RCEP将助力我国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促进我国各产业更充分地参与市场竞争,提升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CEP将显著提升我国自由贸易区网络“含金量”,使我国与自贸伙伴贸易覆盖率达到35%左右,进一步提升我国自贸区网络的“含金量”。
RCEP对东亚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
RCEP将有力提振各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发出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支持自由贸易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强烈信号。据国际知名智库预测,到2025年,RCEP可望带动成员国进出口、对外投资存量、GDP分别比基线多增长10.4%、2.6%和1.8%。RCEP将显著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优化域内整体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扩大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RCEP还将通过加大对发展中和最不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和技术援助,逐步缩小成员国发展水平差异,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建立开放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RCEP将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推动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