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 独立董事雷琳娜对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无法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报告未经审计。
- 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承诺,投资者需保持风险意识。
- 董事及除雷琳娜外的其他高管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但雷琳娜弃权,理由为“其他应收款5亿余元可回收性存不确定性”。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 未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及补充指标,会计数据无追溯调整。
- 未披露股东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无优先股信息。
第三节重大事件
- 诉讼:作为原告1542.95847万元,作为被告206.45万元。
- 无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或资产情况。
- 关联交易详见《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03)。
- 无收购、出售资产或企业合并事项。
-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证金及定期存款不影响生产经营。
-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 2024年年度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7853号),情形未消除,初数仍不确定。
- 其他应收款无确定性还款计划,独立董事王传顺对报告期初数不保证,存在调整风险。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具体数据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