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相关解释性公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详细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具体数据,但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且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也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供具体信息,说明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不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说明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并列出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