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协定下的投资者-国家仲裁案件在2010年后显著增加,截至2024年底,累计案件达1401起,其中约75%发生在过去15年内。案件主要涉及损害赔偿要求,其中约60%的案件索赔额超过1亿美元,包括143起索赔额超过10亿美元的案件,显示近年来索赔额和裁决金额呈上升趋势。
2024年,投资者启动了58起仲裁案件,其中超过一半与矿产开采和能源供应相关,约55%的新案件针对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投资者发起的大部分新案件,其中英国和加拿大发起的案件数量最多。关键矿产开采案件(如铜、锂、钛和锌)占比上升,共139起案件涉及不同类别的关键矿产,其中51起与能源转型相关的关键矿产有关。
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案件也备受关注。2024年,13起案件涉及化石燃料,至少6起案件涉及可再生能源投资。截至2024年底,投资者已提起至少249起与化石燃料相关的案件,129起与可再生能源投资相关的案件。西班牙是可再生能源领域受诉最多的国家,主要涉及太阳能投资者。
仲裁结果方面,2024年至少有78起实质性裁决,其中39起公开。西班牙面临的最大数量案件(51起),其中70%的已结案件裁决支持投资者,西班牙被要求向投资者支付损害赔偿。总体而言,约38%的案件裁决支持国家,29%支持投资者并 award 损害赔偿,17%的案件达成和解,14%的案件被终止,2%的案件发现条约违约但未 award 损害赔偿。
最常见的条约违约指控和发现包括公平公正待遇(FET)和间接征收,分别占85%和70%。索赔和裁决金额从数百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其中60%的案件索赔额超过1亿美元。成功索赔者平均获得约25%的索赔金额,过去十年(2015-2024)的平均裁决金额超过2.3亿美元。
仲裁员任命方面,2015-2024年间共任命了411名仲裁员,其中11名来自发达国家,9名为男性,显示仲裁员任命在性别和地域代表性方面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