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的总体目标。
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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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健康保险细分领域要求
- 商业医疗险:表态“积极发展”,核心增量领域。要求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障范围;鼓励长期医疗保险根据风险类别定价,健全费率调整机制;支持个人账户式长期医疗保险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城市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开发惠及带病群体、罕见病群体的产品。
- 疾病险:表态“稳步发展”,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保险公司开展分红型长期健康保险业务。
- 其他险种: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支持与药械企业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探索按疗效付费等创新药械多元化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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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健康保险公司特色化、专业化经营
- 探索符合健康保险特点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深耕健康管理,促进医养康养结合。
- 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公司试点提高健康管理在健康保险产品净保费中的成本分摊比例上限(目前20%),试点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组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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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多方协同合作
- 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动赋能;强化央地协同,支持区域性、特色化产品发展。
- 大力推进团体健康保险发展,支持保险公司为事业单位开发符合规定的产品。
- 推动商业医疗保险快赔直赔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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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金监后续工作重点
- 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研究出台浮动收益型健康保险等配套业务细则,丰富产品供给。
- 强化健康保险业务监管。
点评
文件细化承接保险新“国十条”要求,明确增强专业健康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持试点提高健康管理成本分摊比例上限、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组合销售,利好专业健康险公司发展。
风险提示
1)权益市场波动;2)利率大幅下行;3)经济修复不及预期;4)分红险转型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