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老年人需要了解的关键信息
社会保障
- 领取年龄:最早可在62岁领取,但需支付30%的减额;全退休年龄(FRA)为66岁(1943-1954年出生)至67岁(1960年后出生);延迟领取至70岁可获最大额度,比62岁领取高约75%。
- 婚姻状况:
- 已婚:可选择基于自身收入或配偶收入的50%作为替代,但需考虑自身FRA影响。
- 离婚:与配偶婚姻满10年且未再婚者,可领取配偶收入50%的替代性福利。
- 丧偶:可领取配偶应得福利的100%,若配偶在FRA后去世,则领取其去世时应有的福利;再婚前60岁不得领取,再婚后可恢复。
- 申请:可通过网站、电话或当地办公室申请,建议提前至少一个月。
医疗保险
- 基本覆盖:65岁后可参加原医疗保险(A、B部分),A部分(住院)对多数人免费,B部分(门诊)需支付月费。
- 额外覆盖:
- 医疗保险优势计划(MA):私人健康保险计划,通常包含处方药、牙科、视力、听力等,需支付月费,部分为“零月费”计划。
- 医疗保险补充计划(Medigap):补充原医疗保险的覆盖缺口,按字母A-N标准化,可使用任何接受原医疗保险的提供者,但不包含处方药,需单独购买D部分。
- 申请:65岁时自动开始,可延迟参加,失去团体保险后8个月内需参加。
- 开放注册期:每年10月15日至12月7日,可更改或注册新计划。
建议:尽早规划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咨询威廉·布莱尔财富顾问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