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手册由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发布,旨在指导工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手册分为四篇,涵盖22个章节,内容如下:
第一篇 安全管理
- 机构职责: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中型和规模以上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
- 制度规程: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其转化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
- 培训教育: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台账,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健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般行业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金属冶炼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审查、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 “厂中厂”及外包安全管理:企业应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方名录和档案,对承包商、承租方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内部管理。
- 应急管理: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演练等工作。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二篇 现场管理
-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括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风险告知、监测预警、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环节。
- 设备安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台账,加强设备设施运行安全、检维修、检测检验与维护保养、拆除、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 电气安全: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配电房管理、配电箱安全要求、漏电断路器安装要求、固定线路电线敷设要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用电安全注意事项等。
- 消防安全: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疏散、员工宿舍消防管理等。
- 作业环境:企业应落实以下工作,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厂区定置管理、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设置、厂区道路、厂区照明、车间内定置管理、作业区域地面、厂房内照明、车间内消防通道、设备设施间距、仓库物品储存等。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企业应严格落实相关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储存安全管理、使用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等。
第三篇 高风险领域
- 金属冶炼:生产过程涉及熔融金属相关生产工序的工贸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包括冶金、有色和机械铸造企业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的管理、检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等。
- 涉氨制冷:氨制冷企业应加强液氨安全管理,包括建(构)筑物、涉氨系统、安全管理等。
- 粉尘涉爆: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应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包括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等。
- 清洗喷漆:工贸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涉及喷漆室、调漆间、烘干室等固定场所,以及设备设施表面涂层清洗、补漆等临时性作业活动,应满足相关行政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建(构)筑物、储存场所、电气防爆、防静电、通风设施、净化排空装置、喷粉回收净化装置、清洗作业等。
- 天然(煤)气场所:工贸企业天然(煤)气储存、使用场所的安全管理应满足相关行政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四篇 高风险作业
- 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应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基本要求、作业前安全措施、作业过程安全要求等。
- 动火作业:企业动火作业应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包括动火作业基本要求、作业前安全措施、作业过程安全要求等。
- 筒仓清库作业:企业筒仓清库作业应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包括清库作业基本要求、作业前安全措施、作业过程安全要求等。
- 高处作业:企业高处作业应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包括高处作业基本要求、作业前安全措施、作业过程安全要求等。
- 吊装作业:企业吊装作业应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包括吊装作业基本要求、作业前安全措施、作业过程安全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