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河北省民政厅发布了《河北省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2026年修订版)》,旨在指导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关键数据
- 本手册适用于河北省养老服务机构,其他民政服务机构可依实际参照执行。
- 全托、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本手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属地民政部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抽查,每年全覆盖检查。
- 养老机构应根据风险失控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将安全风险划分为重大风险(红色)、较大风险(橙色)、一般风险(黄色)和低风险(蓝色)四个级别。
- 养老机构应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每一次辨识和评价后,应结合评估实际情况修订各类台账、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 属地民政部门将辖区内养老机构划分为“红、黄、蓝”三个安全风险等级,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动态管理。
研究结论
- 养老服务机构应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 养老服务机构应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服务过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常态化实施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辨识、分析、确认、控制,并根据风险消除或降低情况,动态更新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持续更新完善。
- 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和内部管理部门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单位级、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级、部门级、班组岗位级。
- 养老服务机构应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和安全风险分布图,并在明显位置设置主要风险公告栏,根据现场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 养老服务机构应编制各层级隐患排查清单,并按照风险分级管控的原则,采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隐患排查、安全(消防)管理人员隐患排查、各职能部门隐患排查、班组岗位隐患排查四级排查。
- 养老服务机构对排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订限期整改计划,在隐患整改完成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引发事故。
- 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档案,完整保存和记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文件和记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