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不同组织和机构对数智化转型成熟度进行评估,给出了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模型以及相应的成熟度等级。模型框架由组织成熟度阶段、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能力发展等级和特征要求矩阵组成,其中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能力类、能力集、能力指标和评估维度四级指标体系。
组织成熟度阶段分为四个阶段:
- 传统运营者(S1):以机械化活动或者初级信息工作为主,数字化能力较弱。
- 数智化探索者(S2):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运营优化和技术创新,价值创造和传递活动主要集中在企业内部。
- 数智化运营者(S3):系统部署数字化能力,推动价值创造和传递活动沿着产品/服务链延长。
- 生态缔造者(S4):完全由数智化能力驱动,构建了生态体系,并拥有明显竞争优势。
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覆盖8项能力类:
- 产品发展能力类:衡量组织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与运营能力水平,包括产品创新和研发设计。
- 生产运营能力类:衡量组织运营体系的透明化、协同化、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响应的反馈和执行流程,包括数字业务、数字运营、数字管控、数字供应链、数字安全、绿色节能。
- 商业服务能力类:衡量组织依托数字化能力优势,持续创造客户价值的综合实力,包括商业模式、营销与服务、客户体验、客户管理。
- 生态协同能力类:衡量组织基于生态实现组织价值的效益最大化,包括生态体系和产品生态。
- 战略管控能力类:衡量组织基于清晰的数字化战略愿景和一系列目标来定义和实施有效的数字化战略,包括数字战略、资源保障、数字文化。
- 组织管理能力类:衡量组织中职能、流程与管控、人力、财税、法务及综合行政服务的数字化能力水平,包括组织机制、流程与治理、人才管理、财税与法务、综合行政。
- 数据治理能力类:衡量组织对数据进行管理和应用的能力,包括数据战略、数据标准、数据架构、数据价值、数据保障。
- 技术基础能力类:衡量组织技术能力提升,包括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组件服务、运营赋能、运维&安全、技术管理。
能力发展等级分为六个等级:
- 传统运营级(L1):实现主要过程的机械化,较少涉及自动化或数字化。
- 单点试点级(L2):以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为主,通过单项技术驱动,实现部分功能点效率提升。
- 局部应用级(L3):试点项目已凸显价值,并在部门内部进行推广,但执行仍局限于项目层面。
- 集成推广级(L4):数智化向核心系统的推广,围绕数智化产品和体验,推动核心系统数智化。
- 系统部署级(L5):组织内部系统实现数智化,全组织数据实现获取与智能化应用。
- 生态创新级(L6):建立数字生态系统,具备颠覆型数字技术和业务模式,基于数据智能化主动响应外部变化。
能力评估方法包括评估内容、评估流程和评分方法。评估专家通过走访调研、收集数据,参照能力发展等级的特征要求和对应分值,对四级指标评估维度进行评估打分,并按照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结构进行逐级加权汇算,得到能力指标得分、能力集得分、能力类得分,以及组织成熟度总分,最终判定组织当前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所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