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和苏州市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包括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事业部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的认定条件和资金支持,以及对外资研发中心的设立和运营提供高效精准的服务。
认定条件与资金支持
-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需满足境外母公司资产、实际缴付注册资本、管理企业数量等条件,最高运营补助600万元,分3年发放。
- 跨国公司事业部地区总部除需满足地区总部条件外,还需满足营业收入比例和金额等条件。
- 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需满足母公司资产、注册资本、管理企业数量等条件,最高运营补助200万元,分3年发放。
- 苏州市级总部机构参照省级政策执行,或根据“一事一议”方式认定。
- 苏州市总部企业根据规模、创新性、注册情况等分为规模型、创新型、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总部,并给予落户奖励、办公用房补助、企业发展综合奖励、用地支持等政策。
外资研发中心政策
- 支持对象为在苏州市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满足研发投入、研发场所、研发项目、人员配备等条件。
- 支持举措包括促进开放创新、提供研发便利、支持引进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 税收优惠包括进口税收减免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需满足研发费用、人员数量、设备购置额等条件。
相关政策与服务
- 江苏省和苏州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政策措施。
- 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法律保障。
- 苏州工业园区总部经济服务平台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总部服务和企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