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陆续出台136号文省级细则,储能发展预期逐步明朗。近期,蒙西、新疆、湖南发布细则,明确机制电量、电价及执行期限,体现对存量与增量项目的政策支持。
核心数据:
- 蒙西: 带补贴风电/光伏机制电量分别为215/250h,约占上网电量的10%/15%;机制电价为0.283元/kWh(燃煤标杆电价上限);不安排新增项目纳入机制电量。
- 新疆: 带补贴与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上网电量30%/50%;机制电价为0.25元/kWh(燃煤标杆电价上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上网电量的50%。
- 湖南: 35kV以下风电与集中式光伏机制电价为上网电量的80%;机制电价为0.45元/kWh(燃煤标杆电价上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上网电量的20%;执行期限为10年。
政策特点:
- 存量项目机制较一致,体现收益延续性。
- 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差异反映各地储能发展潜力。
- 通过竞价形成机制电量,三省均划定竞价范围上下限,稳定增量项目盈利预期。
- 执行期限:蒙西/湖南明确为20年/10年,新疆由相关部门确定。
研究结论:
- 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市场化,现货市场峰谷价差拉大加剧光伏收益率下行风险,但部分省份容量电价补偿利好储能收益模式。
- 五大六小投资进展放缓,第三方开发商潜力释放,储能从低价中标向价值创造转型。
- 未来具备项目开发能力与现货市场交易能力的企业将胜出,重点关注海博思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