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的关税违反了权力分立原则,特朗普政府使用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授权的关税被认定为缺乏明确限制或紧急情况,因此违宪。尽管特朗普政府表示将上诉,但上诉过程可能耗时数月,且成功可能性不确定。然而,通过《第232条款》实施的药品关税仍存在可能性,但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关键数据
-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是三人法官小组的共识裁决。
- 法院认为IEEPA的“监管进口”条款不能被解释为授予无限制的关税权力,特别是在缺乏范围、持续时间或与合法紧急情况挂钩的限制的情况下。
- 法院指出,IEEPA过去的使用仅限于资产冻结或制裁,而特朗普政府将其用于大规模经济措施。
- 法院重申,国会必须授权大规模经济措施,并引用了西弗吉尼亚州诉环境保护署案(2022年)和拜登诉内布拉斯加州案(2023年)等先例,这些案件中法院都要求对具有重大政治或经济后果的行动进行具体国会授权。
研究结论
- IEEPA的关税可能面临上诉,但成功可能性不确定。
- 通过《第232条款》实施的药品关税仍存在可能性,但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 即使宣布25%的转移价格关税,在采取合理的缓解措施的情况下,对EPS的影响也应可管理(单个位数)。
- 药品公司表示,对关税的影响是可管理的,并暗示《第232条款》针对国家安全问题国家的关税可能与爱尔兰等地区存在区别。
公司估值和风险
- 阿斯利康:目标价基于50:50的市盈率和净现值组合,假设2026年市盈率溢价为20%,净现值折现率为10%。
- 礼来:目标价得到DCF估值的支持。
- 默克:基于DCF估值。
- 诺华:目标价基于50:50的市盈率和净现值组合,假设2026年市盈率与行业持平,净现值折现率为10%。
- 辉瑞:目标价得到市盈率/市盈率增长率和DCF估值的支持。
风险因素
- 研发:新药研发失败或延迟。
- 盈利质量:收入增长低于预期或成本超支。
- 通用名药:来自通用名药的竞争加剧。
- 定价:药品定价压力增加。
- 竞争:来自其他生物技术公司的竞争加剧。
- 法律/监管:法律或监管环境发生变化。
- 并购:并购交易失败或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