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上市公司宝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24-2025
公司概况
宝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是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共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本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其附属公司主要提供机构融资顾问服务、投资顾问服务及公司秘书服务。
业务回顾及前景
本集团为香港机构融资顾问服务提供商及投资顾问服务提供商,获准从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提供的机构融资顾问服务包括:于主要涉及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及/或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公司交易中担任香港公眾上市公司及寻求控制或投资香港公眾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的财务顾问;担任香港公眾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或独立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于交易活动担任客户的包销商及/或配售代理,但不持有客户资产;及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在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期间,业务环境严峻且行业竞争激烈。香港金融行业因国际政治局势面临重大挑战。美国-中国贸易紧张局势升级,包括威胁征收关税,引发市场波动并影响投资者信心。董事会认为,香港市场情绪仍然疲弱,这影响了我们的主要客户,主要是香港上市的中小型企業,这些企业在进行交易和企業活动时仍持谨慎态度。
财务回顾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收入约为4.6百萬港元,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约5.7百萬港元的收入下降约19.3%。此下降主要由由于香港企业融资行业的市场环境严峻和激烈的费用竞争,导致顾问费收入减少约2.0百萬港元,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5.7百萬港元下降约35.1%,但被公司秘书服务收入约0.9百萬港元所抵銷。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产生净亏损约2.9百萬港元(2024年:约2.7百萬港元)。本期间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六个月比较的净亏损增加乃主要由(i)收益减少约1.1百萬港元;(ii)其他亏损净额减少约1.0百萬港元;及(iii)员工福利开支增加约0.3百萬港元的净影响所致。
基本公司管治守则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六个月内已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惟下文所载若干偏离除外,偏离原因于下文解释。董事会认为此安排得以让具备不同专长的一切董事发挥各自所长作出贡献,以管理本集团的整體业务发展、实施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