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产业园区运营的相关要求,包括基本原则、基础条件、运营服务、数智化、绿色低碳、内部评价与改进、第三方评估等方面。适用于深圳市的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及第三方评价。
基本原则
强调适用性、实用性、公益性、集聚性和示范性,推动产业园区对标国家、国际标杆园区,提升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和资源利用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基础条件
要求明确产业定位,开展可行性规划,委托专业运营机构,设定入园条件,并要求运营机构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配备专业团队,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
运营服务
运营机构应制定总体发展目标,明确规划服务体系,定期评估实施效果,持续完善并改进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服务模式。具体服务包括招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创业培育服务、公共服务和品牌管理。
数智化
鼓励运营机构建立智慧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数据分析,构建客户数据分析平台,提供数据访问接口,并搭建创新应用场景,建设智算中心和存储中心。
绿色低碳
要求运营机构配置符合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保障低碳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设置能源管理平台,支持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理,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培训。
内部评价与改进
要求运营机构定期开展内部评价,包括自我评价、客户评价和智慧评价,并采用PDCA等方法持续改进,建立规范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
第三方评估
采用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的方法,通过评估专家组打分的方式,以分级求和法获得综合评估得分,评估等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
附录A
给出了产业园区运营水平评分指标,包括基础条件、运营机构要求、运营服务、数智化、绿色低碳、内部评价与改进等,总评分为100分,其中“违法违规行为”及“责任事故”为否决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