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特迪瓦共和国自2015年加入全球税收信息交换论坛以来,在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核心观点:
- 科特迪瓦在法律和监管框架方面已基本符合EOIR标准,但需改进某些方面,特别是关于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的可用性和信息获取。
- 科特迪瓦的公司和会计法律已包含确保身份和法律所有者信息可用的义务,但缺乏清晰的解释,尤其是在控制权通过非所有权方式确定受益所有人时。
- 科特迪瓦的税收和反洗钱立法要求实体提供受益所有人信息,但未规定更新信息的频率,且缺乏确保实体了解其受益所有人信息变化的机制。
- 科特迪瓦的税收当局数据库是实体法律所有者信息的首选来源,但提交纳税申报的合规率低,且缺乏对未提交纳税申报的处罚统计,因此信息 completeness和可靠性无法得到保证。
- 科特迪瓦收到的EOIR请求未得到有效处理,响应时间过长,且缺乏有效的状态更新机制。
- 科特迪瓦与27个伙伴建立了信息交换网络,但其中两个双税协定限制了信息交换的范围,且有两个双税协定尚未生效。
关键数据:
- 科特迪瓦60%的纳税人未提交纳税申报。
- 科特迪瓦收到18个EOIR请求,发送了2个请求。
- 科特迪瓦未答复其中15个请求,占请求总数的83%。
研究结论:
- 科特迪瓦应提供关于确定公司受益所有人方法的清晰指导,确保符合EOIR标准。
- 科特迪瓦应确保受益所有人信息得到有效实施和监督,包括 inactive实体和非税务登记实体。
- 科特迪瓦应确保其EOIR协定符合标准,并与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建立信息交换关系。
- 科特迪瓦应确保其有效回答所有来自合作伙伴的请求,并提供有效的状态更新。